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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哈尔滨市)
(第十一批 2021年12月24日)
文章字数:7456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   注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1   D2HL202112130063  五常市山河镇平安村太平湖屯吉泉米业生产时噪声严重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哈尔滨市责成五常生态环境局督促该企业对造成噪声超标的清粮设备实施封闭,加装隔音设施,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或者委托有条件的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保存监测记录。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阶段性办结          
                                                                                                                                                               五常市吉泉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涉嫌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之规定。 2021年12月16日,五常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了《哈尔滨市五常生态环境局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五环责限字〔2021〕1号),责令五常市吉泉米业有限公司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16日止降低产量50%,减轻生产负荷50%。                                                                                                                                                
2   D2HL202112130057  赵*军、张*洲在依兰县宏克力镇宏克力村临江屯15亩基本农田内取土售卖。                                  哈尔滨市  土壤                                                   是                  哈尔滨市责成依兰县委、县政府继续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组织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不间断巡查,乡镇政府、乡镇土地管理所相互配合、互相联动,严格管控破坏及售卖黑土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对2007至2008年期间违法取土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坚决贯彻执行耕地保护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已办结            
3   D2HL202112130056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岭匡家屯附近,在建群力西区污水处理厂,举报人认为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会对周边的农田、鱼塘等造成污染。       哈尔滨市  其他污染  此案件反映问题与D2HL202112120043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4   D2HL202112130049  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哈尔滨坤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向公司后院排放大量污水。                         哈尔滨市  水                                                    是                  一是责成阿城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环境监管力度,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要求该公司立即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已办结            
5   D2HL202112130052  哈尔滨市松北区南京路国基名墅小区院内堆放大量厨余垃圾,异味扰民。                                   哈尔滨市  土壤                                                   是                  立即要求该小区物业对存放的垃圾进行清运。12月15日,物业公司已将现场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并对所有垃圾桶进行清理、消毒。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松北区举一反三,加大管理力度,密切关注环境卫生情况,组织属地街道办事处督促各物业公司定时定点清运垃圾,实现长效治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力求达到群众满意。                                                                                                                                                                         已办结            
6   D2HL202112130053  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子琪奶牛养殖场在建设位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上存在“批建不符”问题,且随意倾倒牛粪便。            哈尔滨市  水                                                                                                                                                                                                                                                                                                                                                                                                 未办结            
7   D2HL202112130042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四道街品格小区附近,有货车常年在此处装卸货物,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12月14日,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哈尔滨市交警支队顾乡大队联合实地踏查,4家物流中转点均使用手推车往返搬运货物,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无落地占道经营行为。顾乡交警大队违章科向4家企业下达了《交通违法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将现有停在人行道上的大货车立即驶离,禁止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和装卸货物行为。二是禁止在装卸货物时双排违法停车行为。三是货车进场、离场和作业期间禁止鸣笛。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涉事点位周边商家进行普法宣传,要求4家企业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日后经营中避免发生违法占道作业和噪声扰民等现象。12月15日8时,道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踏查,未发现占道装卸货物和作业噪声扰民的问题。  已办结            
8   D2HL202112130060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43号人和变电所的振动、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一是由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因需履行报批、聘请、审核、测试及出具报告手续,于12月31日前(14日内)完成院内、居民家中噪声监测工作。二是依据检测结果,若噪声标准符合要求,由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对院内自有围栏安装隔音装置,进一步降噪处理,综合项目审批和招标建设情况,2022年6月30日提升完毕。三是若鉴定结果超标,由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确定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出整改方案,并确定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再进行噪声鉴定,确保达到标准,综合项目审批和招标建设情况,2022年8月30日整改完毕。                                                               阶段性办结          
9   D2HL202112130028  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296号恒大御府7号楼2单元,电梯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此案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040040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10   D2HL202112130037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镇政府对面的粮食烘干塔、顺发粮贸,永源村村委会对面的一处粮食烘干塔,巨源镇城子村村口一处粮食烘干塔,烟尘扰民。  哈尔滨市  大气                                                   是                  针对永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树忠玉米专业合作社、诺顺玉米合作社、红火玉米烘干厂、鸿鑫粮食收储站5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启动了五项整治措施:一是引导企业主动停业整改,5家企业已自主停业,并承诺未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前不复产。经12月15日现场复查,这5家企业粮食烘干塔已经全部停止生产。二是责成永源镇4家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尽快配备到位,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开展环境评估和监督性监测。四是对停业整改期间,擅自复产、超标排放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五是加快推进燃煤粮食烘干企业改用生物质燃料工作进程。                                                       阶段性办结          
11   D2HL202112130030  宾县宾州镇胜利街大地花园新区高层住宅附近的垃圾箱破损,垃圾溢出,导致异味、扬尘扰民                          哈尔滨市  大气                                             是                        12月15日,宾县组织县城管局、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约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确定由业主委员会自行购置更换240升有盖塑料垃圾桶8个,目前已配置到位,并要求其加强垃圾桶日常监管。同时,宾县城管局将加大巡查频次,在每日清运垃圾2次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垃圾清运次数,保证垃圾桶正常使用。                                                                                                                                                                                       已办结            
12   X2HL202112130013  哈尔滨市道外区民主镇民富豆腐厂将污水通过排水管直接排放到松花江,豆腐渣异味扰民。                           哈尔滨市  水                                                    是                  哈尔滨市责成道外区组织民主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环保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强化日常监管,严防污水、废气排放违法行为发生,并健全群众监督和执法联动机制,努力维护区域、流域环境安全。                                                                                                                                                                                                                      阶段性办结          
13   X2HL202112130005  李*辉在哈尔滨市双城区花园大桥东侧超采河砂,超采量达40余万立方米。                                   哈尔滨市  生态    此案件与12月12日第九批受理编号X2HL202112110002号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宾县宾州镇胜利街大地花园新区高层位于宾县主城区中部,小区内分别有11层、25层两栋高层,于2015年建成入户,共有居民384户,约1100人。高层附近有老式无盖无底铁质1200升垃圾箱4个,放置于小区内水泥硬化路面上,垃圾清运由宾县环卫部门负责,每天2次。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实地调查,大地花园无物业公司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小区内4个垃圾箱均为业主委员会于2015年自行购买使用,目前4个垃圾箱均存在不同程度破损。因小区内垃圾箱为无底设计,当垃圾箱内有厨余垃圾时,会造成部分湿垃圾流出,有少量异味。经实地踏查,小区内没有残土、建筑垃圾堆积,未发现扬尘现象。因小区内垃圾箱为无盖设计,在大风天气时,部分重量较轻的垃圾存在被卷出垃圾箱外的可能。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此案件与12月9日第六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080046号举报问题部分内容一致,办理报告已报送。新增巨源镇城子村村口一处粮食烘干塔,烟尘扰民问题,现将全部问题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辖10个行政村,现有8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每家均有1座粮食烘干塔,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其中,位于永源镇双源村的4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为永源顺发粮食经销部(即举报人提到的双源村“顺发粮贸”)、禾青玉米专业合作社、华英粮食收购部、永双玉米专业合作社;位于永源镇长兴村的2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为诺顺玉米合作社和红火玉米烘干厂;位于永源镇永源村的2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为树忠玉米专业合作社、永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道外区巨源镇城子村村口处的粮食烘干塔,系鸿鑫粮食收储站所属的粮食烘干塔。鸿鑫粮食收储站有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经营地址:道外区巨源镇城子村城子屯,经营者:刘某均,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许可、粮食仓储服务、粮食烘干。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双源村4家储粮烘干企业中3座粮食烘干塔使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并配有布袋除尘器;1座粮食烘干塔使用空气源热泵,以电为能源进行烘干。长兴村和永源村4家储粮烘干企业的4座粮食烘干塔中,永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稻壳粉为燃料,未配备除尘器;树忠玉米专业合作社、诺顺玉米合作社、红火玉米烘干厂3家企业使用散煤,未安装除尘等治理设施。
  经查,哈尔滨市道外区鸿鑫粮食收储站所属粮食烘干塔,采用0.5蒸吨锅炉,为巨源镇城子村村民约1300亩玉米提供烘干处理。生产作业期间,使用生物质颗粒掺加部分燃煤作为燃料,未安装除尘器,存在烟尘扰民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投诉反映的是南岗区人和街43号66千伏人和变电站,归属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占地面积320平方米,2003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供电辐射半径包含黑龙江省委、秋林商圈、哈医大一医及周边居民小区约5.68万用户。其临近住宅有南岗区人和名苑小区、人和街45号住宅楼。据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反馈,附近居民已向变电站反映过噪声和振动问题,要求变电站产权单位调查处理,解决扰民问题。
  (二)核实处理情况
  该变电站位于人和街43号临街,后面正对南岗区人和名苑小区,最近处直线距离20米左右,在院内能够轻微听到变电站内变压器工作时声音,未感到有振动。
  一是关于噪声扰民问题。据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反馈,66千伏人和变电站属于全封闭户内变电站,设备安装符合设计规范,同时满足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要求。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变电运维中心带电检测班曾在2020年12月26日、12月28日、12月30日晚22时三次对变电站变压器室门口、来访人家楼下、来访人家门口进行噪声测试,测试结果分别为46.8dB、50.7dB、47.6dB,测试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二是关于振动问题。经应用振动检测仪器,在2020年12月26日、28日、30日晚上22时由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变电运维中心带电检测班三次对变电站周边进行振动测试。测量两楼体振动情况,现场楼体振动测试结果均小于0.002mm,符合GB10070-199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国基名墅小区于2009年建成,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远东大街西、南京路南。小区共有40栋楼,现居住人数约300余人,现由哈尔滨国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踏查,发现举报地点位于国基名墅小区院内东侧,系小区垃圾转运站,现场存放3桶厨余垃圾、8桶生活垃圾,有异味。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哈尔滨坤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为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街道博碾村,2019年6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7月开始建设,2021年4月建设完成,2021年5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1年8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5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1条饲料级动物性肉粉生产线,1台6t/h生物质锅炉,配备1台布袋除尘器。配套建设1座35m/d污水处理站,1座80立方米污水暂存池,2个60立方米污水暂存罐,1套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原料为鸡骨架及鸡副产品,主要从黑龙江、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产品为鸡肉粉、鸡油,主要销售到哈尔滨周边饲料厂。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查,受疫情影响,哈尔滨坤鸿饲料有限公司原料运输不畅,2021年11月5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仅在2021年10月生产4天,11月生产2天,共生产约1000吨产品,产生废水约10立方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导管排入厂房北侧60立方米污水暂存罐,周边均为防渗地面,通过导管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排入80立方米污水暂存池,该公司不设污水排放口。2021年8月,该公司与阿城区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水接纳处理服务协议》,因废水产生量较少,暂未拉运到污水处理厂,目前存放在80立方米污水暂存池内,现场未发现向后院排放污水问题。另经核查,2021年10月13日,因工人操作失误,污水暂存罐阀门损坏,导致约1.5立方米粘稠状污水外溢到厂房北侧,工人立即进行了抢修封堵,用泥浆泵抽入到污水处理站。因污水成分为含氮的有机质,没有化学成分且清理及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豆腐厂为黑龙江省泰实惠豆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道外区民主镇民富村东侧,具体地址在民富村长合屯、法定代表人为赵某之,2018年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为豆制品),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经营、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经销蔬菜。该企业日均生产豆制品约2000斤,建有一套干豆腐生产设备,涉水工艺包括清洗、浸泡、磨制、蒸煮,无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所在的民富村有一处排水渠(距松花江4公里),最终汇入松花江干流。
  (二)核实处理情况
  道外区政府排查了民主镇民富村豆制品生产企业,除黑龙江省泰实惠豆制品有限公司外,未发现村内存有其他豆腐厂。
  经对黑龙江省泰实惠豆制品厂深入核查,该企业自2021年5月起与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文昌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将生产废水拉运至太平文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截至2021年12月共处理污水118车、合计944吨,已调阅录像和拉运记录予以证实。
  经调查,该企业注册时间为2018年7月,目前存在未依法申办排污许可证违法行为。依据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外生态环境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于2022年3月7日前完成整改并申领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生产经营。同时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和涉嫌污水偷排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12月11日,民主镇政府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再次突击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偷排废水行为。12月13日,道外区深入民主镇对该企业再次突击检查,未发现偷排废水行为,并针对异味排放问题,启动了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信访案件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四道街品格小区附近,周边有快通物流、神州物流、滨南物流和鼎盛物流等4家为建国地区汽配商店配套运输的物流公司中转点,分别位于建国北四道街双号一侧42号、48号、58号、62号,经常有运输货车在此处装卸货物,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山河镇吉泉米业名称为五常市吉泉米业有限公司,位于五常市山河镇平安村太平湖屯,占地面积7463平方米,建筑面积2587平方米,法定代表人黄某鹏。2020年5月29日,登记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230184063696433T001W),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840636864333),经营范围:稻谷收购、加工、销售。加工车间设计生产能力24小时加工水稻150吨,实际年加工水稻500吨左右;办公楼及抛光车间分别使用3台电锅炉(其中2台型号为BHVE100-32F全直流变频空气能,1台型号为BHVE400-32F变频空气能)供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五常市吉泉米业有限公司加工车间产生噪声的设备有三类,分别为:密闭生产的磨米机5台、抛光机3台、色选机3台;未密闭生产的清粮机1台;封闭的稻壳传输设备1台。12月15日,五常市吉泉米业有限公司和五常生态环境局分别委托黑龙江昭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五常市吉泉米业有限公司南侧相邻住户及厂界噪声进行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吉泉米业南侧相邻住户窗外1米55.0dB(A),吉泉米业南侧相邻住户室内40.4dB(A)(检测报告编号:ZXJC-2021-ZS-OO10);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外西侧52.9dB(A),厂界外南侧71.5dB(A)(检测报告编号:ZXJC-2021-ZS-OO11),厂界外南侧点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宏克力村下辖3个自然屯:宏克力屯、临江屯、宏图屯,总户数588户,1953人;耕地面积27723.58亩,其中水田3005.63亩,旱田24717.95亩。临江屯位于宏克力镇西1.5公里处,现有231户,851人,耕地面积10730.09亩,其中水田3005.63亩,旱田7724.46亩。
  赵某军,男,1966年2月16日出生,现居住在宏克力村临江屯。1997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原宏克力镇临江村村委会主任,2001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宏克力镇宏克力村党支部书记。2014年经土地确权,合法承包面积27.0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230123105005010140J,没有违法耕种面积。
  张某洲,男,1963年7月30日出生,现居住在宏克力村临江屯。1997年11月至2001年8月任原宏克力镇临江村村委会会计,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任宏克力镇宏克力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10月至今,任宏克力镇宏克力村村委会会计。2014年经土地确权,合法承包面积:33.9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230123105005010075J,没有违法耕种面积。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赵某军在合法承包面积基础上,2020至2021年又流转其他农户357亩旱田耕种,共耕种土地384亩。张某洲2000年至今没有耕种土地,自家合法承包面积每年承包给他人耕种。两人在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期间,在村委会分别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经调查,全村村民、历年来主管土地的工作人员、乡村两级干部没有反映两人售卖黑土情况,近年来没有接到过对两人售卖黑土的举报案件,对两人承包田及实地耕种的土地进行现场测绘和耕种土层测量,没有发现土地塌陷及耕种层变薄现象。两人都不存在售卖黑土的情况,只是两人同时在村委会任职的2007年至2008年期间,存在一次项目工程用土取土情况。
  经调查,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县农业开发办在临江屯建设《依兰县袁家抽水灌区旱改水示范项目》,经查看工程设计报告,工程设计挖方15.03万立方米,填方19.53万立方米,工程需在外取土4.5万立方米,需村提供取土场,当时村委会提供砬子山下取土点,占地约12亩左右,涉及2户农户,当年均用村机动地给予补地,所占地类为一般耕地和裸地。依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没有办理临时取料场用地相关手续,属于违法行为,加之土地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进行处理。依兰县纪委监委、依兰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就取土问题正在调查、取证、处理。12月15日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现依兰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证实工程建设所需土方由项目受益村屯无偿提供取土场、宏克力村村民委员会证明及122名群众证言、证明,证实此处取土场是临江屯无偿使用,没有买卖问题。
  通过调取2013至今的卫星图片,发现2018年在临江屯西约500米处有扰土现象,经依兰县交通运输局证实,此处是老哈同公路扩建时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此处进行文物勘探,扰土面积约800平方米,后恢复耕种,没有买卖黑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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