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哈尔滨市)
(第八批 2021年12月21日)
文章字数:8838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   注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19   D2HL202112100056  1.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中艺璞悦湾小区西侧200米处,利民农畜牧养殖场无证饲养狐狸,异味扰民。                                          哈尔滨市  大气                                        是                        第一个问题:一是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3日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哈尔滨市道里区利明养殖场变更经营项目或者重新选择适宜的经营场所;二是鉴于该养殖场建场在先,璞悦湾小区建成在后,自2020年初,道里区农业农村局多次进行督促、劝导减栏、搬迁异地饲养,并帮助协调新场选址和养殖场地占地面积评估等事宜,同时对该养殖场进行定期消毒、督导环境卫生管理,消除狐狸养殖气味;三是道里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全力督促该养殖场搬迁,经多次与养殖场深入沟通协商搬迁、补偿等相关事宜,目前,利明养殖场已初步同意搬迁,承诺迁走后不再于本场址饲养狐狸等其他畜禽,彻底消除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气味影响。                                                                                                                                                                                                                                                                                                                                                                                                                             阶段性办结          
              2.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中艺璞悦湾小区外土堆,扬尘污染严重。                                                                                                                                   道里区政府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的规定,依法推进养殖场搬迁工作,预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迁址工作。在未迁址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行业监管,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利明养殖场定期督导,指派属地群力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养殖管理,督促定期消毒,对粪污进行及时清理,减少气味消除异味影响。                                                                                                                                                                                                                                                                                                                                                                                                                                                                                          
                                                                                                                                                                             第二个问题:道里区政府确定二步整改措施:第一步,近期将对该地块土堆采取密目网临时苫盖方法进行处理,计划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苫盖及围挡遮蔽工作,随后指派专人对该地区进行日常监管。第二步,对土堆外运清除。2022年5月开始清运工作,预计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该土堆的外运清除。                                                                                                                                                                                                                                                                                                                                                                                                                                                                                                                                                                                                                        
20   X2HL202112100006  1.哈尔滨市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泥河流域存在围河造田问题。                                                         哈尔滨市  生态                                              是                  第一个问题:针对北林区农民在呼兰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鱼池围堤问题,呼兰区已研究确定整改措施,立即启动围堤拆除施工,确保在20日之内完成鱼池围堤拆除任务。对于已纳入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太平山村土地台账和二轮土地承包管理的水田,我区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 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河湖“清四乱”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水发〔2019〕222号)关于“对于涉及保护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二轮土地承包田)的围堤,待国家批准对耕地保有量核减、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后,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统一进行地块调整,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和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定要求执行。                                                                                                                                                                                                                                                                                                                                                                                                                                                  阶段性办结          
              2.呼兰区莲花镇大东村蟠龙村草原牧场被开垦,生态环境被破坏。                                                                                                                                 下步,呼兰区将充分考虑历史遗留的复杂情况,在保障泥河流域生态治理的基础上,全力推动违规占用河道围耕问题的解决。一是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准种植高杆阻水植物,不准从事任何造成壅水、淤积等不利影响的生产活动”的有关规定,禁止在河道内种植高杆作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强力推动《泥河呼兰区段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科学合理可持续推进泥河流域及其岸线的环境治理。三是深入落实《黑龙江省水利厅 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河湖“清四乱”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水发〔2019〕222号)规定要求,与绥化市北林区政府积极联动,由北林区对呼兰区泥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纳入绥化市北林区二轮土地承包范围的农田进行地块调整后,由呼兰区清除田埂围堤。                                                                                                                                                                                                                                                                                                                                                                                                      
                                                                                                                                                                             第二个问题:呼兰区将积极与绥化北林区协调沟通,解决争议问题。同时,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充分释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21   X2HL202112100039  哈尔滨市南岗区福顺尚都小区3、4、5号楼楼下的餐饮业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81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15条规定,私搭乱建排烟管道,油烟、异味和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大气     此案与第三批受理编号X2HL202112050006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阶段性办结          
22   D2HL202112100028  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699号红平小区6号楼1单元703室的信号基站,噪声扰民,且有电磁辐射污染。                                         哈尔滨市  噪声,辐射                                     是                        下一步,道外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通过召开整改回访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附近居民讲清该基站辐射和噪声低于国家标准,消除部分居民对通信基站的担心和顾虑。二是督促移动道外分公司,加快整改进度,减少基站运行给周边居民带来的影响。三是要求移动道外分公司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23   D2HL202112100061  哈尔滨市道里区职工街迎宾小区203-206栋附近,二手家电商贩将冲洗过二手家电的污水随意排放,影响小区环境。                                   哈尔滨市  水                                               是                  2021年12月11日至12日,区执法部门连续两天现场执法,对该区域部分二手家电商户店外摆放的行为进行了劝阻。城乡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商户逐一签订了《个体商户规范经营承诺书》,各商户均承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占道经营、污水排放行为。下一步,道里区责成城乡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巡视劝阻,由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对此区域环境卫生、牌匾广告、经营秩序等方面开展常态化整治,规范二手家电商户的经营行为。对排放污水行为商户,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予以查处,杜绝此类现象反弹。                                                                                                                                                                                                                                                                                                                                                                                                                                                                                      已办结            
24   D2HL202112100004  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和松海路交口处,固定商户和流动商贩用高音喇叭叫卖,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是                        香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即对上述商家下达《约谈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依法扣押高音喇叭。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香坊区加大对商户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商户文明守规经营,有效控制扰民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香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条规定,对三位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哈香行执罚字〔2021〕第4362205、4362206、4362207号),分别处以500元罚款。                                                                                                                                                                                                                                                                                                                                                                                                                                                                                                                                                                                                                                                          
25   D2HL202112100003  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小区207栋附近,正在建设排污泵站,无相关审批手续,且异味、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大气,噪声                                           是                  对于噪声扰民问题,哈尔滨市责成道里生态环境局定期检测,如噪声超标,依法查处;针对气味扰民问题,责令企业加大消毒剂投入量,抑制发酵,清除恶臭气味,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26   D2HL202112100027  哈尔滨市双城区金安国泰城小区居民家自来水有黑色沉淀,水质不达标。                                                     哈尔滨市  水                                                      是           2021年12月12日—14日,双城区城管局、双城区供排水公司到该小区监督检查并现场指导二次供水反冲洗,经与小区居民实时沟通,未发现黑色沉淀。同时,双城区政府责成双城区供排水公司加大监管和技术指导力度,一是督促金安国泰城小区物业严格按照供水相关规范,加强设备维护,防止在反冲洗过程中出现碎末;二是对居民末梢饮用水水质检测检验频次由每年两次提高至四次,动态监督水质质量,并及时在居民物业群和小区内进行公示,检测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已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信访举报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松小区污水泵站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所属松拖泵站,该泵站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改造于1991年,为合流制泵站,由于建成年代久远,泵站排放能力远远不足,每逢雨季河松区域经常出现内涝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按照环保和城市建设规划相关要求,2014年排水集团在泵站原址对松拖泵站进行雨污分流改扩建。改造工程建筑面积1035平方米,拆除原有泵站,新建雨污水分流泵站1座、临时导水泵站1座及相关配套管线。其中雨水泵站机排能力3.7立方米/秒,污水泵站0.12立方米/秒。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该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依法合规,经公开招标后,先后完成排水管线迁改、临时泵站用电、临时泵站配套及安装(已运行)、原有泵站拆除、部分支护桩施工等工作。
  经查,2013年该项目取得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审批文号为哈环审表〔2013〕186号);2014年完成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2014年9月,市发改委下发批复文件《关于哈尔滨市松拖泵站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14〕93号),当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批准书》;2014年11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年4月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经调阅以上材料,认定该项目有审批手续。
  关于举报的异味、噪声扰民问题,2021年12月9日,道里区政府指派道里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临时泵站距最近的居民楼12米,运行中产生噪声,并存在异味。为了消除泵站运行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哈尔滨排水集团于2016年7月31日对临时泵站进行了全封闭处理,同时与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制定了除味方案,采取向泵站格栅间喷洒消毒剂化学除臭、加设紫外线消毒设备等方法减少异味。2021年12月10日15时,道里生态环境局指派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现场对临时泵站的噪声和气味进行了监测,其中:泵房的敏感点方向厂界外一米处设备厂界噪声值与环境噪声本底值相同,对该区域声环境无影响;泵房监测点臭气浓度值低于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和松海路口处共有十余家固定商户,分别经营餐饮、生鲜、快递、药店等。另外,日常有零散流动商贩经营冻货、蔬菜等。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固定商家“百年合家欢大馅水饺”“国鑫供销生鲜超市旭升分店”、流动卖鱼商贩分别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叫卖,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迎宾小区于2000年左右进户,物业为哈尔滨工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小区二街区规划建设9栋楼,其中6栋居民楼、3栋商服楼,共有26个单元、545户居民。近年来,陆续有部分二手家电商户在此经营,主要从事家电收售业务,迎宾小区203栋(居民楼)-206栋(独栋商服)内均有上下排水。
  (二)核实处理情况
  接案后,经城乡路街道办事处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踏查,未发现排放污水行为。但通过询问社区干部和附近居民,证实该区域的部分商户在夏季时存在偶尔将擦洗完二手家电的污水随手倾倒在路面的行为,区行政执法局在检查中进行过规劝,城乡路街道办事处也曾经布置城管科对该地区店外摆放和随手倾倒污水行为加强管理。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699号红平小区6号楼1单元703室,房屋产权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道外分公司”)所有。室内所设信号基站,系移动道外分公司园花街基站,于2000年建成,2002年通过环评审批(黑环函〔2002〕81号),投入使用,为GSM2期基站。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位于道外区红旗大街699号红平小区6号楼1单元703室的信号基站,为周边2000余户企业和居民提供手机信号、网络等相关服务,由移动道外分公司负责设备日常管护。2020年8月,该信号基站完成5G设备升级改造。
  经现场踏查,设置在红平小区6号楼1单元703室的基站机房因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哈尔滨市道外区于12月12日约谈移动道外分公司,明确要求移动道外分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基站噪声和电磁辐射情况进行权威检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12月12日,移动道外分公司委托黑龙江申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基站设备辐射情况进行现场检测,在移动通信基站正常工作状态下,50m范围内监测结果,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17V/m、功率密度最大值为2.65987uW/cm2,所有监测点位检测结果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12V/m、40uW/cm2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12月14日,移动道外分公司委托黑龙江申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基站设备噪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昼间信号基站周边环境噪声的最大值为49.6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昼间55dB(A)限值的要求,移动道外分公司于12月14日将现场检测结果,在道外区红旗大街699号红平小区6号楼每个单元进行公示。尽管对基站设备的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区域性的质量标准,但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为此,道外区已经责成移动道外分公司对机房内部采用隔音板、隔音棉等方式,做进一步降噪处理,并通过后续监测向居民及时反馈整改成效。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哈尔滨市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泥河流域存在围河造田。”
  (一)基本情况
  泥河发源于巴彦县黑青二山,经庆安在东津乡入境,是绥化市北林区与哈尔滨市巴彦县、呼兰区的界河,进入呼兰区后入呼兰河,流域面积2100平方公里。其中呼兰区与绥化北林区交界段属泥河上游,由天然降水汇集形成,属季节性河流,两岸为自然洼地漫滩,无堤防,历年来无防汛任务,未设水位观测点,无历史最高水位记录,2019年以前无明确河道管理范围。2019年12月河湖划界划定了该河道外缘控制线,确定了河道管理范围。2020年8月呼兰区制定了《泥河呼兰区段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此案件涉及呼兰区和绥化市北林区,经查,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起,由于泥河主流摆动和河道干涸导致呼兰区与绥化北林区边界不清,北林区西长发镇太平山村农民越河南岸耕种,因呼兰区莲花镇农民急于要回土地,致使两岸农民纠纷不断,呼兰区曾多次与北林区会商要求退还土地,并经省市多次协调至今未果。
  经对照河湖划界成果踏查核实,泥河呼兰区一侧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面积共约520亩,其中包括鱼池15个,水田若干,田梗围堤呈纵横交错多段无序不规则网格形状,临河面田埂围堤连续长度约5公里,田埂内未发现高杆作物,围耕主体全部为绥化市北林区农民,无呼兰区居民在此围耕,且1995年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太平山村已将此河道范围内土地全部纳入了《坝外地台账》并按照二轮土地承包田管理。
  泥河在绥化市境内涉及北林区、开发区两段,绥化市责成北林区和开发区分段核查。经核查,泥河宝山镇段所辖6个行政村的农户陆续在行洪区内开垦耕地和鱼塘,现共有水田17337.09亩,鱼塘327亩。泥河流域北林区所辖4个乡镇10个行政村共有耕地30722亩。这些土地开发时间较早,土改时期一部分农民就已经分得土地,上世纪70、80年代又进行了大规模土地开发。这部分土地绝大部分为水田,包含二轮承包田和机动地。为防止土地被淹,当地农民多年来自发修建围堤,共11处、79.57公里,举报属实。
  2019年6月,按照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黑河办字〔2019〕4号)和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2号《关于加快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的决定》文件要求,北林区和开发区启动了泥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但由于泥河历史上无堤防、无河道管理范围,历史形成的耕地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围垦区域内二轮土地承包田、机动田与其他耕地掺杂交错,加之目前又不具备条件进行土地确权,如清除围堤,不但二轮土地承包田、机动田无法得到保护,同时由于无堤防,划界外的耕地也将受到洪水威胁,鉴于此种情况,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河长办、自然资源厅、林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河湖“清四乱”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水发〔2019〕222号)要求“对于涉及保护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二轮土地承包田)的围堤,待国家批准对耕地保有量核减、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后,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统一进行地块调整,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和安全稳定工作”,两地对新划定泥河河道范围内的围堤暂缓清除。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呼兰区莲花镇大东村蟠龙村草原牧场被开垦,生态环境被破坏。”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地块位于泥河南岸、哈尔滨市呼兰区莲花镇与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交界处,系哈尔滨、绥化两市争议地块。该地块1977年前是荒地,1986年一调是草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该地块陆续被绥化市西长发镇村屯农民开垦为水田、鱼池和林地,2009年二调该地块地类为坑塘水面、水田、河流、沟渠、林地。目前该地块由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农民耕种。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地块系哈尔滨、绥化两市争议地块,存在边界纠纷、权属不清,上世纪70年代,绥化市北林区农民与呼兰区莲花镇农民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持续至今仍未解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该地块陆续被周边农民开垦为水田、鱼池和林地,1995年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太平山村将此地块纳入了《坝外地台账》,并纳入了二轮土地承包管理,至今始终由绥化市北林区农民实际占有、管理、耕种。
  经调阅相关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1967年航摄调绘的国家一代地形图显示该地块地类是轻度沼泽和蒲草地;1978年国家二代图显示该地块为蒲草地和草地;1986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该地块地类为草地;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该地块地类为坑塘水面、水田、河流、沟渠、林地。以上图件证实,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该地块被周边农民陆续开垦为水田、鱼池和林地,到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现状已发生改变,已无草原地貌。该地块被开垦情况属实。同时,上世纪70年代后,因泥河上游修建水库、河流改道,部分地块出现河流沟渠。综上,该地块地貌因人为因素和自然原因,确实发生改变。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中艺璞悦湾小区西侧200米处,利民农畜牧养殖场无证饲养狐狸,异味扰民。”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点位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松江村四方台屯的哈尔滨市道里区利明养殖场,该养殖场占地面积20余亩,该场经营者为道里区松江村本村村民奚*关,2001年开始在本村承包地上养殖狐狸。2010年随着规模扩大,奚*关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交的书面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营范围为养殖畜禽、冷库。2011年哈尔滨市畜牧兽医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此期间该场每年均按要求报告动物防疫条件。2018年1月底利明养殖场没有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道里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未进行年审。2019年6月因该场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应当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道里区农业农村局对利明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予以吊销。2020年初,群力璞悦湾小区落成进户,该小区距离利明养殖场最近距离288米,由于距离较近,狐狸本身气味较大,小区居民能闻到狐狸气味儿。现该场养殖两种狐狸,其中银狐约3600只、北极狐约5000只。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经调查,松江村村民奚*关自2001年一直在此饲养狐狸。2020年至今道里区农业农村局对利明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并多次督导异地选址养殖。2021年8月26日该场负责人向道里区农业农村局提交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四条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动物饲养场选址应当符合(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的规定。经测量,现利明养殖场址与群力璞悦湾小区最近距离288米,不足500米,不具备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具备的条件,不予受理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照2021年5月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动物养殖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继续从事相关活动的,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规定,道里区农业农村局于8月30日书面通报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利明养殖场《动物条件防疫合格证》吊销及不予办理情况。
  关于举报材料反映的异味问题,道里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9月17日委托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养殖场恶臭(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中表7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二是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中艺璞悦湾小区外土堆,扬尘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璞悦湾小区外空地位于松江路与群力第五大道夹角处,属群力西区保障房易地安置项目和工美集团商住项目用地范围。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12月13日,道里区协调市国土勘测院对璞悦湾小区外空地土堆进行测量,其中土堆占地面积约为2.23万平方米。因正值冬季冰雪覆盖,由于目前正处冬季,土堆已结冻,现场未发现扬尘现象,但其他季节存在扬尘现象。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双城区金安国泰城小区是高层建筑,小区业主饮用水是由区供排水公司供水厂提供。按照设计要求规定小区供水间配备相关的二次加压及水处理设施设备,林盛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经过二次加压处理后的二次供水,供应小区居民饮用,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哈双卫水证字〔2021〕第0002号)。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勘查,金安国泰城小区二次供水及相关水处理设施设备目前运行正常,一楼居民末梢水、二次处理设备水质检测口、居民家末梢水取样,均未发现沉淀物。随后,查阅了该物业二次供水的管理制度、消毒制度、卫生制度等相应制度,均符合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分别提供了2021年3月18日哈尔滨市聚润瀛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HJRY-S2021-0165号)、2021年3月24日哈尔滨市双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双疾水检字〔2021〕第0037号)、2021年9月29日哈尔滨市聚润瀛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小区居民末梢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HJRY-S2021-0863号)。2021年12月11日,调查组在小区现场随机抽取3份水样送至双城区疾控中心检测,12月14日双城区疾控中心出具的3份检测报告(双疾水检字〔2021〕第0673号)、(双疾水检字〔2021〕第0674号)、(双疾水检字〔2021〕第0675号)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据此,举报称水质不达标情况不属实。
  2021年12月11日,经双城区供排水公司技术人员现场踏查了解,居民反映的黑色沉淀是二次供水中反冲洗出来的石英砂碎末进入了供水管网,致使个别居民发现末梢水中曾经有黑色沉淀物质,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