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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哈尔滨市)
(第六批 2021年12月18日)
文章字数:9923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备   注
    编号        基本情况                                                                                                                                                                                                                                                                                                                                                                                                                                                                                                          
                                                                                                                                                          属实    基本     部分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21   X2HL202112080015    2016年至2021年,五常市拉林镇付*、周*新、何*非法盗采河砂。                                   五常市   生态                                                                        是                                                                                                                                                                                                                                                                                                                                            已办结            
22   D2HL202112080042    五常市山河镇内山上有一条河流,被山河林业局境内的糠厂排放的榨油污水污染。                            五常市   水                                                                                       是                                                                                                                                                                                                                                                                                                                              已办结            
23   D2HL202112080063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金色柏林小区院内,堆存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工程渣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南岗区   土壤              此案件与第四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060006和第五批受理编号D2HL202112070060举报问题一致,办理情况已报送。                                                                                                                                                                                                                                                                                                                                                     已办结            
24   D2HL202112080038    哈尔滨欣俏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违规焚烧动物尸体,异味严重,并将污水直接排至香坊区民胜村内耕地。        香坊区   大气,其他污染,土壤,水                                                              是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哈尔滨市香坊生态环境局要求被上访人立即将焚烧炉清离现场。2021年12月10日,哈尔滨市香坊生态环境局联合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及香坊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到现场检查。该焚烧炉已清离现场,房屋作为居住使用。下一步,哈尔滨市责成各职能部门对该地点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不定期巡查,避免问题反弹。                                                                                                                                                               已办结            
25   D2HL202112080028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政府自2016年开始,向新发镇建国村耕地和旁边湿地内倾倒垃圾,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导致地下水被污染,无法饮用。  道里区   生态,水                                                                      是                     第一个问题:12月12日,道里区聘请第三方环保机构对堆存点土壤进行监测,近日出具检测结果。下一步,道里区及时依据土壤检测结果对涉案耕地进行修复治理。                                                                                                                                                                                                                                               阶段性办结          
                                                                                                                                                                                   第二个问题:2021年12月9日接到举报后,再次对匡家屯水井出水及村民水龙头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                                                                                                                                                                                                                                                                  
26   D2HL202112080046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双源村“顺发粮贸”附近和长丰村内存在多处粮食烘干塔,烧煤产生大量粉尘。                   道外区   大气                                                                        是                     针对永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树忠玉米专业合作社、诺顺玉米合作社、红火玉米烘干厂4家企业存在的问题,道外区启动了五项整治措施:一是引导企业主动停业整改,4家企业已于12月11日自主停业,并承诺未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前不复产。经12月12日现场复查,这4家企业粮食烘干塔已经全部停止生产。二是责成这4家企业尽快配备污染防治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开展环境评估和监督性监测。四是对停业整改期间,擅自复产超标排放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五是加快推进燃煤粮食烘干企业改用生物质燃料工作进程。                                                                     阶段性办结          
27   D2HL202112080073    哈尔滨市南岗区河沟街41号的小蜜蜂烧烤吧,常年在小区院内露天加工食品,油烟、异味扰民。                      南岗区   大气                                                                        是                     南岗生态环境局当场下达《生态环境监察通知书》,责成该商户停止使用换气扇,限期安装专用高空排气通道,避免异味扰民。该商户已于12月11日13时将专用高空排气通道安装完毕,并保证所有连接位置无漏气情况。                                                                                                                                                                                                                       已办结            
28   D2HL202112080054    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171号、183号、193号、201号住宅楼,南极街137号小区,燃煤取暖,粉尘大。                   道外区   大气                                                                        是                     按照《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有关规定,为切实降低粉尘污染,道外区追加专项补贴资金,以每户年度补贴1000元为上限,广泛发动街道和社区干部,逐户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兰煤,主动破解主城区散煤燃烧、粉尘污染难题。                                                                                                                                                                 阶段性办结          
                                                                                                                                                                                   经过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属地街道、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结合道外区承德街171号、193号和201号住宅楼,以及道外区南极街137号小区庭院实际,截止目前,累计走访、发放兰煤49户。12月12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处小区居民家中,均已使用兰煤取暖,有效解决了该区域散煤燃烧、粉尘污染现象。                                                                                                                                                                          
29   D2HL202112080058    哈尔滨市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幸福村有一片防风林,被敬*龙以虫害林名义砍伐。                           香坊区   生态                                                                        是                     2021年12月10日,香坊区已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对敬*学与王*生签订的合同有效性进行仲裁,并依据《森林法》第73条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敬*学涉嫌乱砍乱伐及王*生涉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编号:香林罚登字【2021】02号),并责令王*生于2022年4月30日前恢复植被。对时任幸福村干部关于防风林管理及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或失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30   D2HL202112080032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先锋村机场路道边,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炼油,油渣及污水超标排放,且异味扰民。              道里区   水,大气,土壤                                                                   是                                                                                                                                                                                                                                                                                                                                            已办结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五常市行政区域内有三条主要河流,拉林河、溪浪河和牤牛河,流域面积共10483平方公里。根据《五常市河道采砂年度工作方案》,将拉林河、牤牛河、溪浪河划分为26个采砂标段,50个采砂分区,通过招标方式委托拍卖公司对全市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其余河段禁止采砂。为了规范采砂行为,五常市集中开展了河道采砂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亮剑护河”行动等工作,行政处罚非法采砂案件36起,处罚金额111.5万元,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4人,治安拘留8人,查扣采砂超载违法车辆48台,罚款10.5万元。各采砂区出厂口设立监控设备50处,堤防道口安置限高杆19根,派驻旁站管理人员,对采砂区的采砂量实施精准计量。2021年,按照五常市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清理砂场管理房95座,拆解采砂船只8艘,清理拖离采砂船只49艘,平复大小存砂堆36堆,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6次,暂停河砂开采的审批。
  (二)核实处理情况
  针对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哈尔滨市高度重视,责成五常市开展调查。经核实,案件所涉及问题曾经受理过,有卷宗。12月10日五常市水务局成立调查组再次核查,对举报线索涉及的拉林河流域采砂情况及付某、周某新、何某是否有盗采河砂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一是关于2016年至2021年五常市拉林镇付某非法盗采河砂问题。付某,五常市拉林满族镇民丰村人。经核实,该人于2010年至2018年3月在监狱服刑,2021年1至2月被刑事拘留,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2018年至2021年四年中,五常市水政监察大队共接到涉及举报该人非法采砂线索2次,分别是2021年9月1日和10月8日,经执法人员到举报采砂现场核实,均没有发现盗采人员和采砂机具,由于是匿名举报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不能获取准确信息。在日常巡查中,也没有发现该人有非法采砂行为。
  此问题不属实。
  二是关于2016年至2021年五常市拉林镇周某新非法盗采河砂问题。周某新,五常市红旗满族乡新立村人。经五常市水政监察大队核实,该人于2013年至2018年7月在监狱服刑。2019年8月26日上午,五常市水政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周某新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拉林河红旗乡东林村曹家段河道进行采砂,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当场没有发现周某新非法采砂作业行为。8月26日下午经与周某新核实,其本人承认为调试采砂船于8月21日进行了非法采砂,采砂量约600立方米。依据《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2019年8月26日,五常市水政监察大队对周某新非法采砂行为立案处理(五水立字〔2019〕053号水事违法案件卷宗)。2019年9月2日,下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五水罚〔2019〕053号),给予周某新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疫情原因,周某新于2021年1月缴纳罚款。2021年9月23日,五常市监察委员会对原五常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张某利,在担任水政监察大队队长期间履职不力,对周某新非法采砂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缴纳罚款处置不当,违反工作要求,处以警告处分。
  2020年5月,五常市政府将拉林河段采砂权公开拍卖,周某新在拉林河第十五标段30分区与中标人五常市天奥砂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文合作采砂,采砂期到2020年11月30日止。
  2021年7月14日、8月23日、8月27日,五常市水政监察大队接到匿名举报反映周某新非法采砂的线索,但执法人员到现场后,现场没有采砂机具,没有作业人员,没有发现周某新有非法采砂行为,无法与举报人联系获取准确信息。
  此问题基本属实。
  三是关于2016年至2021年五常市拉林镇何某非法盗采河砂问题。何某,五常市红旗满族乡孤家子村人。经五常市水政监察大队核实,2016年至2019年未发现何某有非法采砂行为。2020年5月,五常市政府将拉林河段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何某于2020年5月7日注册成立五常市晶泉砂石有限公司,中标拉林河段第14标段,采砂期到2020年11月30日止。
  2021年5月10日、13日有实名举报何某非法采砂,在五常市红旗乡孤家子小学院内存放。执法人员到现场后调查核实,现场砂堆为何某2020年合法采砂所得,现存放于该处,没有发现何某有非法采砂行为,该线索已当场回复举报人。
  2021年12月1日,有群众实名电话举报何某在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有非法采砂行为,存砂点有两处。五常市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2日到现场勘查,与举报人、当事人何某、证明人核实具体情况。经查,举报人反映何某在拉林河五常市红旗满族乡薛家甸段(原董某国砂场)的采砂现场,没有采砂人员和机具。举报存砂地点两处:一处位于五常市拉林满族镇西黄村公路右侧蔬菜大棚基地院内,是五常市红旗满族乡前兰村村民赵某辉于2021年11月8日在五常市红旗满族乡派出所西侧的存砂点倒运过来的,与何某无关;另一处位于五常市红旗满族乡孤家子小学院内,是何某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日以55元/m3、70元/m3价格分别从吉林省榆树市宋某尧(五常市拉林满族镇华藏寺对面存砂点)和五常市红旗满族乡杜某(红旗满族乡派出所对面存砂点)处购买的,不属于非法盗采。
  此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问题所指“五常市山河镇内山上有一条河流”为五常市山河镇排涝渠。“山河林业局境内的糠厂”名为五常市崧海油脂有限公司,位于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原木片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赵某瑞。经营范围:提炼米糠毛油及销售;米糠加工销售;米糠粕、饲料原料销售。2011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12月12日项目竣工并通过环保验收。年生产毛油4000吨,米糠粕25000吨。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哈尔滨市责成五常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五常市崧海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预处理膨化-浸出-蒸发-糠粕脱溶,不存在榨油工艺,也不产生榨油污水,主要产生车间冷却水及少量锅炉排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法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五常市山河镇排涝渠,经排涝渠进入五常市山河镇城镇污水管网,后经五常市山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拉林河。该公司目前污水处理装置运行正常,经2021年12月11日采样监测,处理后排入山河镇排涝渠的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民胜村有一处房屋内,门口悬挂牌匾欣俏宠物驿站(为实际举报单位哈尔滨欣俏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房屋租赁、使用人为靳某某。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21年12月9日,哈尔滨市责成香坊生态环境局到现场核查。该房屋内除一台焚烧炉外,未安装其他设施。该焚烧炉长1米,宽1米,焚烧炉燃烧器已拆除,现处于无法使用状态。现场无动物尸体,未闻到异味,周边耕地内也未发现排水迹象。经核实,被上访人于2019年9月在此地点租赁一处房屋,用于存车、收留流浪小动物。在此期间该地点无经营行为,也无焚烧宠物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垃圾场位于长岭湖风景区及大唐热电厂附近500米处,系建国村村民史*彬、刘*玲承包土地,面积67.07亩。举报反映的"湿地"位于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战备路三公里至四公里处,为历史形成的自然沟渠。此问题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当时办理结果为已办结,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强新发镇域内卫生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日常巡视。
  (二)核实处理情况
  1.关于“耕地”核实处理情况:
  2020年6月,新发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建国村村民史*彬、刘*玲夫妇在承包地上倾卸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在污染农用地的可能性。经新发镇政府调查倾倒垃圾问题属实。经司法机构鉴定,共有67.07亩耕地被破坏。2020年8月,史*彬、刘*玲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事拘留,9月被批捕。2021年3月,道里区法院分别判决史*彬、刘*玲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建国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良因疏于管理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理。2021年,哈尔滨市责成道里区开展农村垃圾坑排查清理工作,新发镇政府将上述点位报送区城管局。2021年11月,黑龙江省朗成建筑有限公司开始将垃圾清运至哈尔滨北轩科技有限公司后,机械分拣出可回收物进入再生循环,不可回收土壤进行发酵形成有机肥用于绿化。目前,大部分垃圾已清运,剩余清运工作将在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
  2.关于“湿地”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查,举报问题地块不在《黑龙江省湿地名录》范围内,不存在污染湿地问题。举报反映的“湿地”实际为历史形成的自然沟渠,土地登记为"坑塘水面"类一般农田。2018年以前,沟渠两侧存在周边村屯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2018年,哈尔滨市道里区动用11台挖掘机,出动垃圾转运车2000余车次、吸污车400余车次,将沟渠两侧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哈尔滨京环环保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沟渠内渗滤液和水混合物清运至哈尔滨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并栽植具有净化水质功能的水生植物。此次清理共清理生活垃圾约18000立方米、渗滤液和水混合物约4000立方米。同时,新发镇政府在各路口设立限高杆,专人值守,严查进出车辆,杜绝垃圾随意倾卸问题反弹。2021年12月9日接到举报后,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聘请环境检测机构对清理后沟渠和周边临近土地土壤进行检测,近日出具结果。
  为了保障村民饮用水安全,2006年7月在建国村匡家屯水井供水系统上加装了净化设备,并在该水源地划界立标。2018年-2019年,新发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下水开展四次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辖10个行政村,没有名为“长丰村”的村,举报人所指应为读音相近的永源镇“长兴村”。
  经调查,自2014年起道外区永源镇全域共有16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建有粮食烘干塔16座,主要分布在4个行政村,主营业务均为玉米烘干。其中,8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已相继停业多年;其余8家未停业的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每家均有1座粮食烘干塔,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其中,位于永源镇双源村的4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为永源顺发粮食经销部(即举报人提到的双源村“顺发粮贸”)、禾青玉米专业合作社、华英粮食收购部、永双玉米专业合作社;位于永源镇长兴村的2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为诺顺玉米合作社和红火玉米烘干厂;位于永源镇永源村的2家储粮烘干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分别为树忠玉米专业合作社、永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二)核实处理情况
  接到信访举报事项后,哈尔滨市责令道外区政府组织永源镇和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道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双源村4家储粮烘干企业中,有3座粮食烘干塔使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并配有布袋除尘器;另1座粮食烘干塔使用空气源热泵,以电为能源进行烘干。长兴村和永源村4家储粮烘干企业有4座粮食烘干塔,其中:永仓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使用稻壳粉为燃料,未配备除尘器;树忠玉米专业合作社、诺顺玉米合作社、红火玉米烘干厂3家企业使用散煤为燃料,未安装除尘等治理设施。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该店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小蜜蜂烤翅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0103MA19MB2016,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2301030017268,经营地址:南岗区河沟街41号。
  (二)核实处理情况
  针对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开展调查,12月10日上午10时,南岗区成立由花园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市场监督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的联合调查组,对河沟街41号小蜜蜂烤翅吧实地踏查。经查:一是该商户没有院内食品加工情况,约谈当事人也表示没有室外食品加工,但存在经营期间室外点燃炭火的行为,当事人现场承诺立行立改,今后不再室外点炭火。二是该商户已经安装高空排烟设施,油烟净化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达标排放要求,并定期清洗、维护,能够达到正常使用标准,但存在用换气扇向室外吹排室内空气行为,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171号、183号、193号和201号住宅楼,坐落于道外区滨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为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2-4层临街商住一体居民楼,属于半开放式小区庭院。居民住宅和临街商服,多为公有产权,由哈尔滨旭升物业公司负责管理。院内平房和承德街183号居民楼,已经全部完成征收、无居民实际居住。目前,承德街171号、193号和201号居民楼,共有30户居民暂住,多为周边县(市)来哈务工、短租流动人员。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137号小区,地处道外区南极街和南和街交口,坐落于道外区南马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为始建于1972年的4层商住一体居民楼,属于半开放式小区庭院。院内尚有部分煤柈棚、暂未实施拆除。居民住宅和临街门市,多为公有产权,由哈尔滨旭升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该居民小区现有常住居民26户,本月新冠疫情防控、实施封闭管控期间,实有19户居民暂时封控于此。
  上述2处半开放式小区庭院,暂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冬季取暖以“木煤混烧”为主,走访发现小区庭院和部分居民楼道内,有少量散煤堆放,可见取暖产生粉尘现象。
  (二)核实处理情况
  接到信访举报事项后,哈尔滨市道外区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江街道办事处和南马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于12月10日起,先后多次深入承德街171号、183号、193号、201号居民楼和南极街137号小区庭院,开展实地调研,发现上述区域实际居住者,多为周边县(市)来哈务工、短租流动人员。既有建筑物楼体年久失修、保温效果较差,冬季取暖以“木煤混烧”为主。
  由于该区域房屋大部分用于出租,租金较低,房屋承租人不愿出资接入集中供热,供暖公司暂时无法进行并网改造实施集中供热。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黎明街道办事处幸福村林权证登记表,幸福村共有防护林林地32块,面积共计827.78亩。举报位置位于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幸福村柳树林屯,案件中损毁防风林地位于柳树林屯东南角,面积约4亩,GPS编号03236815057661,栽植树种为杨树和柳树,林地权属为幸福村村委会集体所有,用地性质为防护林地。被举报人敬*龙,45岁,幸福村委会委员,常住地为幸福村。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核实,目前该林地内只有少量树木,场地内存放钢架、方管等工程设施设备。经香坊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及幸福村证实,自2010年以来,该林地内树木陆续因病虫害、雨雪水浸泡等情况导致死亡。2012年“布拉万”台风又对树木造成大面积损毁,台风结束后村民自行违法违规将损毁树木清理拉运后自用烧火,农业农村局并未对该块林地出具过林业采伐许可证。经初步核实,2016年被举报人敬*龙的六叔敬*学(已逝世)私自将该林地租赁给王*生,用于存放钢架、方管等工程设施设备。双方签订10年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敬*学将一处空地租给王*生,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截止,每年3000元,一次性付清,但敬*学未与村集体签订任何协议。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材料反映的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道里区新发镇先锋村,营业执照注册时间:2011年7月20日。经营范围:废油脂技术开发、研究、转让、销售;废油脂清淘、回收处理与综合利用(哈环审表2011110号);街道卫生清洁服务;污水处理、管道疏通、下水井维修、清洗、清淤;道路清扫;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公司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30102578057441F0022R),主要排放污染物种类包含颗粒物、SO2、NOX、VOCS、COD、氨氮,及其他特征污染物、悬浮物、动植物油、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污水排放方式和去向为预处理后转运污水处理厂。公司厂房内现有生产车间2个,建有一套处理能力3m3/d污水处理设施,以及20m3防渗污水储池。
  此问题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案件(受理编号1995号、3021号),投诉内容是异味污染,当时办理结果为情况基本属实,未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臭气浓度符合标准限值。
  (二)核实处理情况
  收购并加工地沟油,废水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属实,违法收购、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后大门下水道不属实,夜间炼油情况属实,油渣及污水超标排放且异味扰民情况不属实。
  2021年12月9日,道里区政府指派区市场监管局就举报材料反映收购加工地沟油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阅账目、询问当事人、现场查看了解到,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区及周边市县共计43家餐饮企业签订了《哈尔滨市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置协议书》,主要有两种收购加工销售方式:
  第一种,收购餐厨废弃油脂。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至厂内,经过加热等工艺处理,提炼出生物柴油、再生基础油、润滑油的原料,出售至河北金谷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经统计,2021年1月至10月,该公司共回收餐厨废弃油脂957.05吨,生产原料375.08吨,产生废油渣12.4吨,产生废水564吨,现库存餐饮业废油5.57吨。
  第二种,收购炸制油。无需加工,直接出售给石家庄润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辉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10月,该公司共回收炸制油520.88吨,销售给石家庄润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31.69吨,销售给河北辉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61.5吨,现库存27.69吨。
  通过对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证照内容审查、相关合同和票据比对分析,该公司不存在违法收购地沟油行为;根据生产的原料和收购的炸制油去向调查,未发现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销售,也未发现流入其他市场的现象。
  就举报反映的污水处理问题,2021年12月9日,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就举报材料反映的污水处理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调阅台账、询问当事人、现场查看了解到,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过程中产生废水,企业建设有配套的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经絮凝气浮处理后排入防渗储池与生活污水混合,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该企业2021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42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86.5mg/L,悬浮物88mg/L,动植物油65.5mg/L),定期外运至哈尔滨文昌污水处理厂。现场查证: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合同,生产废水交由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哈尔滨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哈尔滨文昌污水处理厂位于道外区向江街东大坝外1号)。根据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记录台账显示,2021年初至今,共产生废水564吨,利用专用罐车转运141次,全部运送至哈尔滨文昌污水处理厂处理。
  经到哈尔滨文昌污水处理厂踏查,该厂共有2个厂门,均并列开在道路一侧,没有后大门,厂区周边无下水井。调阅该厂相关账目显示,2021年初至今,共接收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564吨,收取污水处理费用6640元。经现场查看并询问当事人,证实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每次拉运的废水均通过哈尔滨文昌污水处理厂厂区内进水口,注入厂区南侧进水提升泵站,送入污水处理系统,符合操作规范。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规模为70万吨,处理工艺为BBR,现实际日处理量为70万吨,该单位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控设备,数据显示,所有污水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
  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废物处理协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渣交由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根据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记录台账显示,2021年年初至今,共产生固体废物(包含废油渣)12400公斤,利用专用垃圾车转移至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21年年初至今,哈尔滨市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共接收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包含废油渣)12400公斤(进出厂过磅单为12400公斤)。综上,油渣及污水超标排放的情况是不存在的。
  通过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该公司前期存在夜间炼油的行为,但未发现偷排情况,现该公司10月中旬至今未经营。
  对于举报反映的异味扰民问题,2021年12月11日经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异味,但其按照环评批复意见安装有水雾化罐、活性炭吸附装置,生产时车间原料分离臭气通过车间内臭气收集管道进入水雾化罐,通过活性炭吸附降低异味的排放。2021年6月15日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凌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其臭气浓度进行了采样检测,2021年7月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哈尔滨市道里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10日委托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臭气浓度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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