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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黑龙江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哈尔滨市)
(第三批 2021年12月15日)
文章字数:9858
  (上接第四版)
序号  受理        交办问题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问责情况
    编号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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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X2HL202112050005                                                                                                                                                                                                                                                                                                                                                                                                                                                                                                                                                                                                                                                                                                                                                                                                                                                                                                                                                                                                                                                                                                                                                                                                                                                                                                                                                                                                                                                                                                                                                                                                                                                                                                                                                                                                                                                                                                                                                                                                                                                                                                                                                                                                                                                                                                                                                                                                                                                                                                                                                                                                               阶段性办结  无
7   D2HL202112050067  群众反映,近期看到一段有“东方卫视”台标的视频,其内容为哈尔滨市饮用水源地磨盘山水库被化肥与农药污染,希望相关部门对水源地加强管理。  哈尔滨市  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是                                                                                                                                                                                                                                                                                                                                                                           已办结    无
                                                                                              群众反映看到的“东方卫视”台标视频,实际为2012年2月对当时磨盘山水源地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的采访。该视频中反映了2012年前磨盘山水源地周边生活垃圾随处堆放、农药化肥污染、粪便堆积和污水处理厂不运行等四个问题。经核实,2012年前磨盘山水源地周边生活垃圾随处堆放、农药化肥污染、粪便堆积等问题属实。污水处理厂不运行问题不属实。                                                                                                                                                                                                                                                                                                                                                                                                                                                                                                                                                                                                                                                                                                                                                                                                                                                                                                                                                                                                                                                                                                                                                                                                                                                                                                                                                                                                                                                                                                                                                                                                                                                                                                                                                                                                                                                                                                                                                                                                                                                                                                                                                                                                                                                                                                                                                                        
                                                                                              多年来,哈尔滨市持续实施磨盘山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管理。                                                                                                                                                                                                                                                                                                                                                                                                                                                                                                                                                                                                                                                                                                                                                                                                                                                                                                                                                                                                                                                                                                                                                                                                                                                                                                                                                                                                                                                                                                                                                                                                                                                                                                                                                                                                                                                                                                                                                                                                                                                                                                                                                                                                                                                                                                                                                                                                                                                                                        
                                                                                              在制度建设方面,2012年5月出台了《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和水质监测。实施了水源保护规划项目和禁伐、禁养、禁耕等生态补偿。在户籍管理上,对保护区的户籍迁入、分户等严格管控。在住房审批上,坚决控制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对居民现有危房以维修为主,有效控制水源地保护区内建筑物增加。在土地审批上,凡是与水源地环境整治无关的土地占用项目,坚决不予批复。                                                                                                                                                                                                                                                                                                                                                                                                                                                                                                                                                                                                                                                                                                                                                                                                                                                                                                                                                                                                                                                                                                                                                                                                                                                                                                                                                                                                                                                                                                                                                                                                                                                                                                                                                                                                                                                                                                                                                                                                                                                                                                                                                                                                                                                                                                                      
                                                                                              在农药化肥管控方面,哈尔滨市加快实施退耕还林、休耕保护、农业“三减”等政策措施。一是将一级保护区内4156亩耕地全部退耕还林,目前已无农田。二是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3村9屯的2万亩“三减”基地全面落实测土配方施肥。三是在沙河子镇全域落实绿色统防,实施一喷多防,累计更换旱田节药喷头体300套,同等作业面积减少农药使用量10%—20%;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约7吨。四是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在旱田中,发展中药材、食用菌、两瓜、鲜食玉米及杂粮等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较少的作物;在水田中,采取水稻绿色有机种植,推广有机肥、人工除草并采用生物药剂对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3村9屯近5万亩耕地,全部实现科学化、技术化结构性改革。经统计,水田化肥每年平均减少10%,农药和除草剂减少20%(年减少化肥80吨、农药0.2吨、除草剂0.5吨);旱田化肥每年平均减少6%以上,农药和除草剂平均减少8%以上(年减少化肥75吨、农药0.1吨,除草剂0.25吨)。                                                                                                                                                                                                                                                                                                                                                                                                                                                                                                                                                                                                                                                                                                                                                                                                                                                                                                                                                                                                                                                                                                                                                                                                                                                                                                                                                                                                                                                                                                                                                                                                                                                                                                                                                                                                                                                                                                                                                                                                                                                                                                          
                                                                                              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采取改造环保厕所、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外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等措施。水源地范围内的“三村九屯”共计改厕1492座,实现粪便污水统一收集,并通过吸污车吸出外运。同时,配套建设了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在水源地下游60公里外沙河子镇内,建设占地1702m2分布式一体化智能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600m3,对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内收集的居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收集居民生活垃圾外运,在水源地“三村九屯”投放垃圾箱、建设垃圾转运池,租用车辆、聘用环保人员,采取每日巡回式清洁保护办法,对保护区内的垃圾全面清理,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并集中外运至磨盘山水库坝址下游沙河子镇垃圾场,确保村屯干净、整洁、达标,防止了居民生活垃圾对水源地的污染。                                                                                                                                                                                                                                                                                                                                                                                                                                                                                                                                                                                                                                                                                                                                                                                                                                                                                                                                                                                                                                                                                                                                                                                                                                                                                                                                                                                                                                                                                                                                                                                                                                                                                                                                                                                                                                                                                                                                                                                                                                                                                                                                                                                                            
                                                                                              自2018年以来,磨盘山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2021年1至11月,磨盘山水源地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水质指标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5.4%、12.9%、23.8%;在全国年度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中一直保持优秀;连续多年被水利部评为东北地区保护最好的水源地。                                                                                                                                                                                                                                                                                                                                                                                                                                                                                                                                                                                                                                                                                                                                                                                                                                                                                                                                                                                                                                                                                                                                                                                                                                                                                                                                                                                                                                                                                                                                                                                                                                                                                                                                                                                                                                                                                                                                                                                                                                                                                                                                                                                                                                                                                                                                                                                            
8   X2HL202112050003  五常市国土资源局违规审批取土项目,该项目位于红线内,实际占用天然林林地18万平方米,对外公开面积仅46431平方米。             哈尔滨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是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责成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五常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严格审批吉黑高速公路建设临时取土场项目,加强对审批用地的监管,在边界设立标桩围栏,坚决杜绝超面积使用。同时加大宣传解释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群众及时了解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的第一手信息,全力将事关惠民发展的工程项目做成人民满意工程。                                                                                                                                                                                                               已办结    无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举报内容所指“五常市国土资源局”即现五常市自然资源局。近年来,五常市受理审批的取土项目仅有2021年1个,为吉黑高速哈五项目取土场项目,该项目申请临时用地面积12.1265万平方米,共分为2个地块,分别为74834平方米和46431平方米,其中1个地块与举报内容所指“46431平方米”一致,因此,与第一批受理编号为D2HL202112040012号案件所指项目为同一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五常市山河镇太平川村,申请临时用地在林地范围内,林地性质为商品林地,为太平川村集体所有。太平川村下辖11个自然屯,1338户,耕地面积1267.9万平方米,集体林地面积54万平方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接到转办案件后,哈尔滨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责成五常市组织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纪委监委和山河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查阅地块相关档案、现地踏查、无人机航拍等形式,对举报案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核实,2021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五常市实施“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工程建设项目”,将太平川村部分林地拟选定为临时取土场,取土场手续办理采取临时用地方式。根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关临时用地(取土场)问题的通知》(黑自然资函〔2021〕565号)第四条(四)项“用地审批涉及林草等其他部门审批的应当先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规定,需由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审批手续后,五常市自然资源局再根据审批结果,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2021年9月,项目单位与林地所有权单位及林地使用人签订了《临时用地使用合同》,并向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交了临时用林的申请。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已受理,目前正在审查要件阶段。五常市自然资源局尚未受理和办理用地审批事项。                                                                                                                                                                                                                                                                                                                                                                                                                                                                                                                                                                                                                                                                                                                                                                                                                                                                                                                                                                                                                                                                                                                                                                                                                                                                                                                                                                                                                                                                                                                                                                                                                                                                                                                                                                                                                                                                                                                                                                                                                                                                                
                                                                                              2021年11月30日,五常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在五常市山河镇太平川村张贴了公示,明确标注了项目涉及的两个地块面积分别为74834平方米和46431平方米。经12月7日实地踏查、无人机航测,项目未进行占用和建设,同时经与生态保护数据比对,项目用地均位于生态保护红线之外,林地保护等级为四级,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相关规定,因此不存在“该项目位于红线内,实际占用天然林林地18万平方米,对外公开面积仅46431平方米”问题。                                                                                                                                                                                                                                                                                                                                                                                                                                                                                                                                                                                                                                                                                                                                                                                                                                                                                                                                                                                                                                                                                                                                                                                                                                                                                                                                                                                                                                                                                                                                                                                                                                                                                                                                                                                                                                                                                                                                                                                                                                                                                                                                                                                                                                                                                                      
9   X2HL202112050004  哈尔滨市阿城区双利铸钢厂内的哈尔滨市固废综合处理项目,对进厂区内水体、空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哈尔滨市  大气,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是                  哈尔滨市将责成阿城区进一步推进玉泉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对玉泉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和监测力度,监督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督促玉泉垃圾填埋场对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和渗滤液处理站等敏感区域加大消杀除臭力度,全力降低废气异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三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要求,督促运营单位整改治理环境隐患。四是开展生态损害调查,按照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的要求,依法开展渗滤液泄漏事件生态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工作。                                                                                                           阶段性办结  无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阿城区双利铸钢厂和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以下简称玉泉垃圾填埋场)均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街道老营村,中间有哈牡高速公路相隔,分属于不同厂区。其中玉泉垃圾填埋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为生活垃圾填埋;二期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垃圾填埋项目单位为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运营单位为光大哈电环保能源(哈尔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公司),2020年5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填埋区、飞灰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站等,生活垃圾填埋区有效库容为167.4万立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吨/日,渗滤液调节池有效容积为14500立方米、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200吨/日;2020年7月19日开始接收垃圾填埋处理。投运以来,累计填埋垃圾79.3万吨。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单位为光大公司,2020年7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主要建设3台750t/d机械炉排型垃圾焚烧炉、3台64t/h余热锅炉、2套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52056立方米垃圾池、1座60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等;计划2021年12月20日点火调试运行,投运后不再填埋处理生活垃圾。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21年3月22日,位于玉泉垃圾填埋场填埋区下游1.5公里的玉泉街道老营村矿山屯部分村民反映自用水井(井深6-10米)水质出现异味,无法使用。接到报告后,哈尔滨市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全面排查与监测,确定玉泉垃圾填埋场发生渗滤液外泄事故。经应急监测,距泄漏点较近的填埋场大坝区域地下水COD约为9750mg/L、下游约1.2公里矿山屯老卢家水井COD指标最高值约1140mg/L,地表水COD由上游背景值15mg/L到下游石人山屯已上升至接近200mg/L,周边地下水、地表水受到污染。                                                                                                                                                                                                                                                                                                                                                                                                                                                                                                                                                                                                                                                                                                                                                                                                                                                                                                                                                                                                                                                                                                                                                                                                                                                                                                                                                                                                                                                                                                                                                                                                                                                                                                                                                                                                                                                                                                                                                                                                                                                                                                                                                                                                                                                                                                                
                                                                                              事件发生后,阿城区政府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四级应急响应,在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了八项应急治理措施:一是停用矿山屯自来水井和群众家里浅水井,采取水车应急供应生活用水。二是累计从生活垃圾填埋区坝体内向飞灰填埋池导入渗滤液3.3万余吨。三是利用超声波物探技术对坝体结构全面检测并加固。四是采用闭水试验查明漏点并断源。五是在渗滤液外泄可能流经的地下水径流路径开挖18条拦截沟、新建11座抽源井、26座水文观测井,累计回抽污水12.28万吨。六是在矿山屯下游建设三道S型炉渣粉煤灰带,吸附地表水体污染物质。七是对飞灰填埋区渗滤液临时储存池覆膜消味。八是全面启动应急监测。到2021年4月19日应急抢险处置工作结束,下游约1.2公里矿山屯老卢家水井COD值为848mg/L,氨氮值为0.653mg/L;下游石人山屯地表水COD值为47mg/L,氨氮值为0.740mg/L。到2021年12月,矿山屯老卢家水井氨氮值为0.34mg/L,已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下游石人山屯地表水COD值为17mg/L,氨氮值为0.753mg/L,已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受污染的浅层地下水质稳中向好、地表水水质明显好转,所造成的污染正逐步消除。                                                                                                                                                                                                                                                                                                                                                                                                                                                                                                                                                                                                                                                                                                                                                                                                                                                                                                                                                                                                                                                                                                                                                                                                                                                                                                                                                                                                                                                                                                                                                                                                                                                                                                                                                                                                                                                                                                                                                                                                              
                                                                                              为进一步消除玉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外渗事件造成的地下水污染,管控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光大公司委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国地质大学编制了《哈尔滨市玉泉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园区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总体方案》,确定了风险管控工程主体内容包括填埋场渗漏监测预警工程、地下水流场控制工程、PRB污染羽拦截工程、应急抽水工程和风险管控运行监测预警工程。2021年10月20日,已通过专家评审,将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2021年12月7日,接到举报后,哈尔滨市立即责成阿城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检查。经现场核查,玉泉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区已于2021年11月25日封场,垃圾填埋区内生活垃圾全部用塑料膜覆盖。累计进场的16748.64吨生活垃圾已经全部转运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池内进行发酵前预处理;垃圾填埋区存有渗滤液约3.2万吨、渗滤液调节池(专门存放渗滤液)存有渗滤液约1.2万吨,每日处理渗滤液约650吨。另经核查,玉泉垃圾填埋场无直接污水排放口,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产生的废水通过罐车转运至阿城污水处理厂。10月25日,经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委托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出水指标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有组织废气甲烷指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厂区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指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11月12日,光大公司委托黑龙江省科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颗粒物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填埋场日常排放指标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12月13日,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黑龙江普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玉泉垃圾填埋场出水及厂区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开展检测工作,预计12月14日进场, 12月20日出检测结果。阿城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0   D2HL202112050056  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镇勤俭村,刘*向阿什河内倾倒猪排泄物。                                         哈尔滨市  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是                  为稳定生猪生产,鼓励农民养殖增收,交界街道拟于明年6月1日前在勤俭村苇子沟屯新建一处集中收集点用于集中处置散养户畜禽粪便。另该户已签订《散养户粪污污染防治承诺书》,今后如果复养,属于散养标准,粪便在自家储粪池存放,定期清理,绝不外溢;如果发展到规模下养殖标准,严格执行文件精神,自家建设“三防”储粪池储存粪便。由交界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村民代表、屯长)进行看管,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已办结    无
                                                                                              (一)基本情况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责成阿城区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村级简易粪污收集点建设。同时,主动做好宣传培训,增强养殖户和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好村屯周边的卫生环境,防止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更加注重美丽乡村建设。                                                                                                                                                                                                                  
                                                                                              阿城区交界街道勤俭村破车沟道口与公路交叉口北侧300米处,刘某于2017年建设面积为220平方米平房,其中110平方米用于养猪,其他作为仓房。该用房距离阿什河主河道200米左右,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刘某分别于2018年养殖黑猪25头、2021年养殖生猪20头。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黑畜资联办〔2021〕1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出栏生猪数量小于30头属农村散养户,规模养殖场(小区)需要办理备案登记。因此该户属于散养户,不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二)核实处理情况                                                                                                                                                                                                                                                                                                                                                                                                                                                                                                                                                                                                                                                                                                                                                                                                                                                                                                                                                                                                                                                                                                                                                                                                                                                                                                                                                                                                                                                                                                                                                                                                                                                                                                                                                                                                                                                                                                                                                                                                                                                                                                                                                                                                                                                                                                                                                                                                                                                                                                                            
                                                                                              接到转办通知后,哈尔滨市高度重视,责成阿城区立即核查处理。阿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亲自到达现场指导工作并责成交界街道牵头组织哈尔滨市阿城生态环境局、阿城区农业农村局、阿城区水务局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刘某于2018年4月中旬养殖黑猪25头,当时挖掘配套储粪池用以存储发酵粪便,作为粪肥使用,储粪池约10米×12米,深1米,平均一个月左右清运至大棚及田地。在黑猪出栏后,于2018年8月在养殖用房至公路涵管处埋设2.5寸排水管线20米,用于排放饮猪水罐溢水。2018年8月至2021年春季,刘某没有饲养生猪。2021年5月,刘某购买20头仔猪进行饲养,将污水排至路边沟,此路边沟与阿什河间隔四米半水泥路及村民农田共约180米,污水不会流入阿什河内。2021年6月10日,经群众举报,交界街道办事处监督刘某自行对排水管线进行封堵和填埋。刘某作为勤俭村党支部书记,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没有尽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职责,交界街道党工委于2021年7月12日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于10月25日给予其暂停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等待调查处理。                                                                                                                                                                                                                                                                                                                                                                                                                                                                                                                                                                                                                                                                                                                                                                                                                                                                                                                                                                                                                                                                                                                                                                                                                                                                                                                                                                                                                                                                                                                                                                                                                                                                                                                                                                                                                                                                                                                                                                                                                                                                                                                                                                                          
                                                                                              2021年9月交界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了“回头看”,现场确认,粪便储存在院内储粪池中发酵,排水管线处于封堵状态,无排水痕迹。                                                                                                                                                                                                                                                                                                                                                                                                                                                                                                                                                                                                                                                                                                                                                                                                                                                                                                                                                                                                                                                                                                                                                                                                                                                                                                                                                                                                                                                                                                                                                                                                                                                                                                                                                                                                                                                                                                                                                                                                                                                                                                                                                                                                                                                                                                                                                                                                                                                                            
                                                                                              2021年12月6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转办通知后,经现场调查核实,确认生猪已全部售出,排水管线仍旧处于封堵状态,无排水痕迹,现猪舍零存栏。该养殖户距离最近的屯约为1000米,只有这个信访案件,没有其他群众反映。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黑畜资联办〔2021〕15号)规定,该户属农村散养户,无需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11   D2HL202112050055  哈尔滨市双城区永胜镇永乐村的蓝狐养殖基地异味扰民,污水排入松花江,狐狸毛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哈尔滨市  大气,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是                  双城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8日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限期在一个月内安装异味处理设施,消除异味扰民现象。下一步,哈尔滨市将责成双城生态区环境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异味监测频次,尽最大努力消除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无
                                                                                              (一)基本情况                                                                                                                                                                                                                                                                                                                                                                                                                                                                                                                                                                                                                                                                                                                                                                                                                                                                                                                                                                                                                                                                                                                                                                                                                                                                                                                                                                                                                                                                                                                                                                                                                                                                                                                                                                                                                                                                                                                                                                                                                                                                                                                                               12月6日,哈尔滨市责成双城区生态环境局和双城区环境监测中心对防渗储存池内肥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肥水中各项指标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可以还田。双城生态环境局已邀请附近村民参与监督企业,如发现该公司存在偷排污水现象,将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举报件所称的蓝狐养殖基地为哈尔滨华隆蓝狐育种有限公司,位于双城区永胜镇永乐村西南580米处。2015年6月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并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双环审表〔2015〕15号),2016年10月建成并投产,法人苗*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3301189580U,企业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经营内容:芬兰原种蓝狐繁育,设计养殖能力:年存栏蓝狐5万只。二期扩建工程项目于2020年5月投入建设并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哈双环承审〔2020〕3号),正在履行环保验收手续,占地面积:18.105万平方米,设计养殖能力:年存栏蓝狐10.11万只。                                                                                                                                                                                                                                                                                                                                                                                                                                                                                                                                                                                                                                                                                                                                                                                                                                                                                                                                                                                                                                                                                                                                                                                                                                                                                                                                                                                                                                                                                                                                                                                                                                                                                                                                                                                                                                                                                               该场在下风向东侧、南侧加装3米高防毛网,对狐狸毛进行阻挡,防止狐狸毛随风飞扬。关于狐狸毛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哈尔滨市责成双城区和永胜镇人民政府与举报人进行调解,协商解决民事纠纷。                                                                                                                                                                                                                                                                                  
                                                                                              (二)核实处理情况                                                                                                                                                                                                                                                                                                                                                                                                                                                                                                                                                                                                                                                                                                                                                                                                                                                                                                                                                                                                                                                                                                                                                                                                                                                                                                                                                                                                                                                                                                                                                                                                                                                                                                                                                                                                                                                                                                                                                                                                                                                                                                                                                                                                                                                                                                                                                                                                                                                                                                                            
                                                                                              哈尔滨华隆蓝狐育种有限公司狐狸舍采用栋舍笼网式养殖,共计162栋,每栋约130个笼舍。目前蓝狐存栏约5.4万只,年产粪污200余吨,全部采用干清粪,通过100立方米发酵池发酵后粪肥还田。春、夏、秋季狐狸舍底部定期喷洒火碱、过氧乙酸和生石灰消毒去味。经核查,哈尔滨华隆蓝狐育种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30日委托黑龙江开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异味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但目前在场界外仍有异味存在。对此,该养殖场通过多方咨询,拟在除味剂中填加膨润土、硅藻土、蒙脱石等粘合剂和吸附剂,进一步增强除味剂的效果,现已联系多家供应商提供样品,如疫情好转,计划在半个月内完成采购。                                                                                                                                                                                                                                                                                                                                                                                                                                                                                                                                                                                                                                                                                                                                                                                                                                                                                                                                                                                                                                                                                                                                                                                                                                                                                                                                                                                                                                                                                                                                                                                                                                                                                                                                                                                                                                                                                                                                                                                                                                                                                                                                                                                                                        
                                                                                              经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污水排入松花江。该公司在2017年1月与哈尔滨德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污水还田协议,将每天产生的约0.4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由哈尔滨德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定期清掏还田。2020年5月该公司二期工程扩建,环评批复中要求该公司安装1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还田。由于该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哈尔滨市双城区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符合还田标准后还田;在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前,禁止污水直接还田。在此期间,该公司与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水处理协议,将每天产生的约1.1吨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厂区西侧暂存池,定期运送至哈尔滨中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2021年8月该公司安装1台设计能力为10吨/日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饲料加工车间冲洗设备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排入厂区西侧两个防渗储存池(一个是240m3,另一个是330 m3)用于灌溉农田。                                                                                                                                                                                                                                                                                                                                                                                                                                                                                                                                                                                                                                                                                                                                                                                                                                                                                                                                                                                                                                                                                                                                                                                                                                                                                                                                                                                                                                                                                                                                                                                                                                                                                                                                                                                                                                                                                                                                                                                                                                
12   X2HL202112050001  哈尔滨市南岗区福顺尚都小区3号楼3单元一楼农夫山泉自动售卖机,噪声扰民。                                 哈尔滨市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是                        和兴路街道办事处已责成业主委员会立即联系签约公司将自动贩卖机迁走。12月8日13时55分,农夫山泉(安吉)智能生活有限公司已把3号楼3单元一楼的自动贩卖机拆除迁走。                                                                                                                                                                                                                                                                                         已办结    无
                                                                                              (一)基本情况                                                                                                                                                                                                                                                                                                                                                                                                                                                                                                                                                                                                                                                                                                                                                                                                                                                                                                                                                                                                                                                                                                                                                                                                                                                                                                                                                                                                                                                                                                                                                                                                                                                                                                                                                                                                                                                                                                                                                                                                                                                                                                                                                                                                                                                                                                                                                                                                                                                                                                                              
                                                                                              2019年9月20日,为充分利用小区闲置资产增加收益,福顺尚都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决定由哈尔滨福顺尚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农夫山泉(安吉)智能生活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2B3P208M)签订《便民服务协议》,合同期自2019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福顺尚都小区物业在小区内提供9个便民服务点,农夫山泉提供自动售卖机9台,其中在3号楼3单元一楼有1台自动售卖机。2021年7月17日,在协议即将到期时,福顺尚都业主委员会与农夫山泉(安吉)智能生活有限公司签署《便民服务协议》,协议合作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21年12月7日,哈尔滨市责成南岗区委、区政府,组织和兴路街道办事处、南岗公安分局、南岗区住建局、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福顺尚都3号楼3单元一楼自动贩卖机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勘查,该自动贩卖机已断电,停止服务。经走访、电话(微信)回访该单元住户(1楼为商服,2、3楼居民因疫情家中无人),部分居民认为有噪声,部分居民认为没有噪声。在征求居民意见后,同意将3号楼3单元一楼有噪声的自动贩卖机迁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关于“张*成在五常市黑河林场管辖区非法毁林种参30多亩”问题。经查,2017年张*成(冲河镇四平村居民)在小黑河林场36林班内种植人参,面积28.9亩,于2019年起参,现地为未成林造林地。该宗地是张*成之子张*峰于2017年从小黑河林场承包的无林地,承包合同约定可以林参间作,符合《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19年经佳木斯市兴盛林业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编号:佳兴盛〔2019〕林司鉴字446号),林参间作未对林地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张*成种参情况属实,但不存在非法毁林问题。目前,该地块2018年已还林,成活率90%。
  2.关于“开垦稻田150多亩”问题。经查,2012年张*成转包了周*成(五常市五常镇居民)在小黑河林场36林班内的水田150亩,期限是10年。2019年五常市林草局调查该案时,聘请了佳木斯市兴盛林业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宗地进行司法鉴定(编号:佳兴盛〔2019〕林司鉴字446号),鉴定结果为:根据遥感影像对比,该宗地2010年至今没有毁林开垦情况,张*成承包该地块后不存在毁林开垦行为。现该地已弃荒,恢复了林地生产条件。
  3.关于“挖掘水库4个”问题。经现场调查,在举报地块附近发现有3个水库,为周*成修建与张*成无关,附近无其他水库。涉案3个水库现已废弃,库内无水,长满蒿草。经调取历史遥感影像,2013年显示为林辅水域,2013年至今无毁林修建水库行为。
  4.关于“常年盗取国家林业资源,盗伐树木近百万棵”问题。经调查,一是询问时任小黑河林场营林副场长赵*、营林队长阚*龙及护林员张*勇等25人(任职时间涵盖了2005年至今),证实这些年未发现也未有人举报过张*成在小黑河林场盗伐木材。二是五常市林草局的执法单位未接到过张*成盗伐木材的举报线索。因此该问题查无实据。
  第六个问题办理情况:(“六是张*成盗伐五常市小四平山到北城子和检查站到黑河林场场部公路两旁杨树近400立方米。”)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举报的问题地点位于五常市小山子镇至向阳镇公路,冲河镇兴国村(北城子)至小黑河林场场部路段,道路两侧原有1975年栽植的杨树800株,林木权属为五常市公路管理站,于2017年经批准采伐。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五常市公路管理站于2017年向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提出了采伐林木申请,经黑龙江省公路管理局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黑路采字〔2017〕2号),采伐方式更新,采伐总株数800株,采伐蓄积799.737立方米,出材479.8422立方米。
  五常市公路管理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对上述树木进行了竞标,由五常市冲河镇杨*茹(冲河镇永丰村居民)竞得,并与五常市公路管理站签订了《小向公路路树采伐协议书》,采伐作业由杨*茹负责。据杨*茹所述,其与张*成达成口头协议,转由张*成对树木进行采伐和销售。采伐后经五常市公路管理站验收,验收质量合格,无超采现象,采伐地点已更新栽植杨树。
  综上,采伐道边杨树情况属实,但并非张*成盗伐。
  第七个问题办理情况:(“七是2018年,张*成在自家米厂炼铅、烧制木炭,污染周边居民和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举报中指出的地点位于五常市冲河镇四平村,该村下辖4个自然屯,耕地面积15287.4亩,常住人口396户969人。2005年至2008年期间,张*成利用原为7011部队雷达站废弃的厂房经营海洋米业,因生意不好已倒闭。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五常生态环境局实地查证,举报问题的地点现场为废弃的厂房,无人看守,没有发现炼铅、烧制木炭生产设备,也未发现任何生产迹象。张*成经营海洋米业期间,五常生态环境部门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也未接到过群众举报及相关信访投诉。经走访附近村民及村委会相关人员,2018年1月以来未发现张*成经营铅厂和烧炭厂。
  第八个问题办理情况:(“八是张*民在“红卫”扩建三公顷水田时,将周边林地破坏。”)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举报的问题位于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七峰山林场(原名红卫林场),该场施业区总面积17945公顷,在册职工113人。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12月7日,经山河屯林业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指界,调查组对张*民(冲河镇四平村居民)地块进行了测量,将GPS测量数据落入《五常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二调),显示该宗地为七峰山林场林地,面积4.7129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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