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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连出新政支持制造业发展
新增入统、流贷贴息到位额500万元以上、产值同比增长30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可获补贴
文章字数:645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近日,市工信局制发《哈尔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哈尔滨市制造业企业流贷贴息政策实施细则》《哈尔滨市支持企业加快成长扶持计划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支持企业降低综合性运营成本,稳定人员就业,加快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哈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哈尔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哈市工业制造业企业(不含军工企业),对新增入统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每户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入统第一年奖励30万元、第二年仍然在规上企业统计库中且严格履行填报义务再奖励20万元。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该项奖励将采用“免申即享”兑现方式。审核原则上采用市直部门数据比对的方式,不需企业申报。
  《哈尔滨市制造业企业流贷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对年营业收入增加200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到位额5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军工企业),按其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实际支付利息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贴息补助。其中,通过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将按实际担保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该项政策需企业按规定申报有关材料。
  《哈尔滨市支持企业加快成长扶持计划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对年产值较同期增加300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且在此基础上产值每增加2000万元(含),再增加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年最高奖励上限500万元。该项奖励采用“免申即享”兑现方式。审核原则上采用市直部门数据比对的方式,不需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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