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学校有序
恢复线下教学的通知
文章字数:463
10月8日起,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分区县(市)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待区县(市)内全域调为低风险后恢复线下教学。
二、没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区县(市)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恢复线下教学。
三、跨区县(市)上学的学生,现居地所在区县(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继续线上教学;现居地所在区县(市)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但学校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按学校要求执行。
四、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与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继续线上教学,待解除管控后,恢复线下教学。
五、各学校要针对受疫情影响(隔离、小区封控等)无法及时到校的学生,同步安排好线上线下教学,确保全体学生学习不受影响。
六、开学前各学校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日常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7日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待区县(市)内全域调为低风险后恢复线下教学。
二、没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区县(市)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恢复线下教学。
三、跨区县(市)上学的学生,现居地所在区县(市)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继续线上教学;现居地所在区县(市)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但学校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按学校要求执行。
四、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与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继续线上教学,待解除管控后,恢复线下教学。
五、各学校要针对受疫情影响(隔离、小区封控等)无法及时到校的学生,同步安排好线上线下教学,确保全体学生学习不受影响。
六、开学前各学校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日常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