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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小区绿色低碳 工业余热也能供暖
哈市建筑领域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文章字数:759
  本报讯(记者 张鸣霄)近年来,哈市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低碳建筑的科普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绿色节能建筑、可再生能源供暖、改造后享受“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老旧小区越来越多。
  哈市是国家首批开展绿色建筑试点工作的城市,通过积极开展从绿色建筑向绿色低碳建筑转型的试点工作,打造了一批绿色“星级”居住小区和超低能耗示范建筑。2019年1月1日起,哈市城区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哈市城镇规划区域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哈市正在组织编制《黑龙江省绿色建筑施工验收技术规程》,实现绿色建筑从设计到验收、运营的全过程监管。
  为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哈市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筑节能方面政策要求,完成了《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65%到75%编制和修订任务。全市开展了建筑供热领域的能效提升研究示范及应用推广,与华为、哈工大开展了将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供热技术融合提升能效的研究和示范,组织编写了国家严寒地区首部《黑龙江省智慧供热技术标准》。
  哈市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研究及推广应用示范。从2008年起,对太阳能、地温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电能等清洁供暖开展研究和试点应用。2019年,完成11项清洁能源供暖测试,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清洁能源供暖工作测试报告》。哈市开展了哈尔滨学院20万平方米、南直小区5万平方米生活余热等热泵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了哈医大校区40余万平方米煤改气项目等清洁能源采暖项目应用示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物业管理,推动绿色低碳生活。在现行“旧改”政策范围内,充分考虑建筑本体保温降耗、小区环境绿化吸碳等因素,提高哈市老旧小区节能降碳性能指标。
  节能法规小贴士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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