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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两个单位1名个人 受国务院残工委表彰
文章字数:390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日前,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了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黑龙江省7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13名残疾人工作者榜上有名。其中,哈尔滨市残工委、南岗区残工委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平房区残联理事长曹金颖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哈尔滨市残工委坚定贯彻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针,在残疾人康复、育人、环境、就业、维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创新重大举措,努力开创具有哈市特色的残疾人工作新模式,残疾人事业发展进步的成效持续显现。特困残疾人持续增收,“4+1巴彦模式”在全省残联系统予以复制推广,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困难群体两个市级数据库平台,组织编制并实施了国内最早发布的设施无障碍和信息无障碍两个专项设计导则,发布了省内首个残疾人康复领域标准《残疾人康复服务站基本设施与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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