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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表示:
“民阵”解散罪责不免
文章字数:418
  反中乱港组织“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15日中午宣布解散。香港警方15日发表声明表示,任何组织及成员犯下罪行,其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辞职而抹去,警方会继续全力追究。
  香港警方表示,警方今年4月曾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要求“民阵”提交其成员、活动及资金等资料,但是“民阵”未有依时向社团事务主任提交所需资料。警方目前正积极跟进“民阵”违反《社团条例》内的罪行。
  此外,“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也不是向警察牌照课注册的合法社团,因此,“民阵”是一个不合法运作的组织。
  警方重申,任何一个组织及成员犯下的罪行,其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的辞职而抹去,警方会继续全力追究任何组织及人员有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自2002年自我宣告“成立”以来,“民阵”几乎集拢了所有香港反对派团体,其组织者惯常打着“和理非”“争取民主”旗号,兴风作浪,肆意乱港,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中乱港大平台。(综合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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