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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评选物业服务诚信小区
出现6种情况一票否决,7月25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文章字数:824
  本报讯(记者 张磊)日前,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哈尔滨市物业服务诚信小区(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参评物业服务企业须在7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到市物协。新申报的物业服务诚信小区(项目),若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等6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资格。
  “诚信”评定分为三个星级
  市物协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诚信小区(项目)的数量,原则上以企业物业服务小区(项目)的总面积确定。企业物业服务小区(项目)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的,每年可申报1个诚信小区(项目)。企业物业服务小区(项目)面积在50—200万平方米的,每年可申报2个诚信小区(项目)。企业物业服务小区(项目)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年可申报3个诚信小区(项目)。
  诚信小区(项目)的评定分为三个星级,从低到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实行一级、二级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物业小区(项目),只可以参加一星、二星级诚信小区(项目)的评定;实行三级、四级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物业小区(项目),应从二星级作为起点,参加二星、三星级诚信小区(项目)的评定。
  6种情况不具备申报资格
  考评工作通过书面审查和实地踏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材料审查为30分,由考评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发展能力、社会荣誉和参与社会公益等情况;实地踏查为70分,由考评组对申报的诚信小区(项目)的基本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服务公开和公示情况、群众满意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核。
  依据评选规则,参评主体具有下列6种情况不具备申报资格:没通过正常程序进入项目;服务合同不在有效期内;发生过群体重大投诉上访事件;因自身服务过失导致媒体曝光;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失信人名单;有黑榜记录或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处罚。
  市物协将对评定为市物业服务诚信小区(项目)在全行业予以表彰和宣传,并由市物协报送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示范项目评选、招投标等方面可享受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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