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邹丹凤
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系统把握这一部署要求,要深刻把握其内在逻辑与实践抓手。
自我革命是百年大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制胜之道
从历史脉络看,中国共产党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首次把党的建设称为“伟大的工程”,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从“伟大工程”到“新的伟大工程”再到“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既是党的建设战略布局的接续深化,更深刻昭示了党坚持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的内在自觉。
从理论逻辑看,“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和“自我革命”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答案,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创造。这两个答案既一脉相承又辩证统一。人民监督是外在约束,自我革命是内在动力,二者互为补充、相互贯通。深刻把握两个答案的辩证关系,既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又要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管党治党,实现外在约束与内在动力的有机统一。
从实践成就看,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印证了自我革命的强大威力。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以“刀刃向内、重典治乱”的政治勇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党和人民赢得了强党强国的历史主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方向与实践原则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要解决“为什么坚持”的认识问题,更要明确“往哪里走、靠什么坚持”的方向原则问题。
从根本方向看,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政治方向一旦发生偏离,其他各项建设便会因失去正确依循而难以达到预期成效。要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把党的领导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从价值主线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厚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价值追求。党能否长期执政,归根到底取决于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得到人民衷心拥护。全会把增强共产党人的党性摆在战略任务的第一条,强调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先锋队意识,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这深刻表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强党之要,也是安民之道。
从内在逻辑看,全会提出的七条原则构成一个逻辑严密、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坚持服务使命任务居于首位,表明全面从严治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以党的坚强有力引领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回答方向问题;坚持全面从严、问题导向、守正创新、以上率下回答方法论问题;坚持依规治党回答“依靠什么保证可持续性”的问题。这七条原则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贯通,构成从价值到方向、从方法到保障的有机整体。
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重点任务体系的内在逻辑与实践抓手
全会确立了从“立心”到“立规”、从“治人”到“治权”、从“行动”到“制度”层层递进的任务体系。系统把握这一任务体系,重在领会内在逻辑、找准实践抓手。
以强化党性修养和民主集中制为根本性任务与制度根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管党治党如果不在思想根源上固本培元,一切制度与纪律都会失去内在支撑。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只有把民主与集中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使全党的意志既充分表达又有效凝聚。党性解决个体层面的立场与忠诚,民主集中制解决组织层面的决策与秩序,二者一内一外,共同构成其他各项任务的根基。
以从严治吏和严密组织体系为关键抓手与组织支撑。全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干部是制度执行和政策落地的承载者,吏治松弛则一切严的要求都会在传导中衰减。全会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同时要求建设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从严吏到强组织,是从“骨干”到“骨架”的递进:没有过硬的个体,组织体系空转;没有严密的组织,个体的力量无法转化为整体效能。
以正风肃纪和一体推进 “三不腐” 为重要举措与核心方略。作风和纪律问题是最直观的“病灶”,是腐败问题的前兆。正风肃纪以驰而不息的日常治理清除面上的顽瘴痼疾,为更深层的反腐创造条件,具有“防线前移”的功能。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逻辑在于把“惩、治、防”贯通起来:以刚性执纪强化“不敢”,以制度约束扎牢“不能”,以党性教育筑牢“不想”。这一方略使管党治党从个案清除转向系统治理,体现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延伸的治理逻辑。
以依规治党、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链条为制度保障。依规治党为整个任务体系提供刚性载体,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治吏标准等转化为党内法规制度,使每一项任务都有规可依、有制可循。从“立规”到“监督”再到“问责”,这三项任务为前面所有部署提供了可执行、可追究、可持续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