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决咨委委员孙蕊:

因地制宜 立法先行 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提质增效

字数:1,746 2026年10月21日 要闻
  ■本报记者 阴祖峰
  当前,国家城市发展战略正经历深刻调整,城市发展已从“大规模增量扩张”全面转向“存量提质增效”的新阶段,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国家《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城市更新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城市更新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市决咨委委员孙蕊认为,城市更新的本质不是简单的空间翻新,而是对城市发展逻辑的重新梳理。在此背景下,国内多个城市已经率先完成地方立法实践,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建议汲取先进城市成熟经验,以地方立法为抓手,走出一条具有哈尔滨特色的法治化更新道路。
  博采众长 借鉴先进立法经验
  孙蕊介绍,国内多个城市在城市更新立法领域的探索,已经形成了覆盖全流程的制度创新体系,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了清晰的经验参照。
  第一,将“先体检后更新”确立为法定前置程序。成都、苏州等城市在地方条例中明确,城市更新必须以城市体检评估为起点,通过系统梳理空间短板、安全隐患、产业效能缺口,反向匹配更新项目,从源头避免盲目改造和碎片化开发。这套机制彻底改变了过去“先找地块再找理由”的粗放模式,让每一个更新项目都精准回应城市的真实需求。
  第二,针对性破解产业用地更新的实操堵点。宁波、成都等地通过立法明确,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时,不增收土地价款,允许同一宗产业用地内混合布置工业、研发、中试等多元功能。这些制度安排大幅降低了先进制造业企业盘活存量空间的成本,为万亿级产业集群的扎根提供了空间载体保障。
  第三,用弹性规则破解老建筑改造的审验难题。苏州等地明确,既有建筑改造无法完全达到新建标准时,在保障建筑结构安全、有利于保护利用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作为施工图审查的依据。存在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的,应当符合省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消防技术要点,并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加强性措施,提升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使安全水平不低于更新前即可通过审验。这一制度直接打通了大量老建筑、历史街区活化的核心堵点,让很多过去“改不动”的项目重新具备了落地可能性。
  第四,构建全链条多元参与的共建机制。宁波立法规定,应当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众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等城市更新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宁波还将居民自主更新、敞口申报项目入库等机制写入法规,把过去政府单向推动的模式,转化为居民、企业、社区多方共同参与的共建模式,从源头减少了利益冲突和项目阻力。
  孙蕊认为,这些经验的核心启示是:城市更新立法不能照搬通用模板,必须紧扣本地的城市特质,针对本地最突出的痛点设计专属制度,才能真正让法律成为破解实操难题的工具。
  因地制宜 谋划本土更新路径
  孙蕊认为,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核心城市和寒地省会,哈尔滨的城市更新有着鲜明的地域属性,不宜直接复制南方城市成熟经验,需在国家“十五五”规划框架下,探索契合寒地特点的法治化城市更新路径。
  一是将本土成熟的自主更新经验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哈尔滨探索形成的城镇危旧住宅原拆原建模式,为道外等老城区零星危房解危提供可行方案。下一步可将这一实践固化为法律制度,明确C、D级危旧住宅自主更新的法定地位,允许居民在不增户数、不改用途的前提下原址重建;增建厨卫、电梯、防寒保温设施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打破零散危房“拆不动、改不起”的现实困境。
  二是在立法中增设寒地特色弹性技术规范。针对哈尔滨冬季极端低温气候特点,在条例中专设寒地城市更新章节,明确老建筑改造防寒防冻、管网抗冻升级的法定标准,为寒地场景下消防审验、施工审批提供法治支撑,解决通用改造标准难以适配寒地建设需求的长期难题。
  三是依托数字治理基础健全全链条法定机制。哈尔滨已搭建覆盖40万栋房屋的城市更新数字化支撑平台。应把“先体检后更新”原则纳入法规,将危房形变筛查、地下管线冻损排查等专项体检列为项目入库法定前置条件,运用数字化手段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预警闭环,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四是以开门立法构建多元协同利益协调机制。在道外、南岗等更新任务集中的老城区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收集居民、工业企业、小微商户诉求,推动居民议事协商机制法定化,让城市更新充分回应群众期盼,实现民生改善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