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配售型保障房拟出管理新规

字数:996 2026年09月12日 国内
  (上接第一版)收购、转化盘活存量住房,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配售价格实行一房一价,向社会公布。
  严格配售准入
  每个申请家庭仅能享受一套保障性住房
  《征求意见稿》明确,每个申请家庭仅能享受(包括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一套保障性住房,取得《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的家庭方可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实行公开摇号配售。由运营管理单位发布配售公告,取得资格通知书家庭开展意向登记,摇号确定选房排序;放弃选房、未按时选房的家庭选房资格作废,依次递补。选定住房后签订认购协议、缴纳认购金,再签订买卖合同,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房屋交付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证注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封闭管理”。项目配售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可将剩余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符合条件可申请购买。购房人需按规定缴纳维修资金、物业费以及水、电、燃气、供热等费用,购房家庭享有落户、子女就学等基本公共服务。家庭签订购房合同后,家庭成员不得再次申请配售型保障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离婚析产未取得保障房一方、已满18周岁子女,符合条件可重新申请住房保障。
  实施封闭运营
  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
  《征求意见稿》提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违法违规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除购房对应的住房公积金、商业住房贷款抵押外,不得用于其他担保及个人偿债。继承、离婚析产发生产权转移,房屋性质仍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继续进行封闭注记。
  购买家庭取得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出现规定情形可申请由运营管理单位回购。依申请退出回购情形包含全体家庭成员因工作调动迁往外地、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筹措医疗费、家庭遭遇灾难性事故经济特别困难等;以欺骗手段获取住房、贷款违约、家庭持有两套及以上保障房等情形,将依职权收回住房。
  依申请退出回购的家庭,2年后可再次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依职权收回住房的家庭,5年内不得申请。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款+利息-房屋折旧的原则核算。申请回购房屋需要满足无抵押、无纠纷,未拆改房屋结构,结清各项公用及物业费用等条件。原购房人要在约定期限内搬离,逾期未搬离,运营管理单位可依法提起诉讼,按同地段市场租金收取占用期间租金。
  社会公众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hrbzjb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