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好不好将有明确“信用成绩单”

黑龙江省物业服务项目诚信评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字数:666 2026年08月31日 要闻
  本报讯(记者 王丹)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黑龙江省物业服务项目诚信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创新以物业项目为单元开展诚信评价,把业主满意度纳入重要评分权重,用信用标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诚信评价信息分为多类,涵盖行业主管部门评价、街道办事处评价、业主满意度评价、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评价、企业自评以及创先争优加分信息。其中,业主评价权重占比达30%,街道评价权重30%,业主意见成为衡量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街道将通过线上线下发放调查问卷采集业主评价,有效回收票数达到业主总数三分之一以上,评价即为有效。
  评价围绕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群众投诉处置效率、日常服务履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责任落实等现实民生关切设置评分细则。对于业主、信访、政务平台转办的物业相关投诉,查实属于物业责任将予以扣分;逾期不改、拒不整改将加大扣罚力度。积极配合应急处置、参与社区治理的物业项目可以获得加分奖励。
  完成综合打分后,物业项目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评分85分及以上可获评优秀,60分以下定为不合格。出现业主评价过低、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拒不整改、擅自弃管物业项目等情形,将直接限制获评优秀、良好档次;弄虚作假干扰评价工作的项目,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评价结果将实行激励与惩戒双向运用。获评优秀的物业项目,在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业主选聘物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同时向社会公示,供业主、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时参考选择,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