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船舶及轮渡暂停营运

哈尔滨海事部门多举措加强水上安全监管

字数:791 2026年08月04日 要闻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近日,记者从哈尔滨海事局了解到,针对近期松花江水位持续上涨、水流流速增大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况,该局积极发挥海事职能,多措并举,全力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哈尔滨海事局提前进行研判,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情况预报,对辖区水上安全监管措施进行研究并印发有关通知,对各项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海事处严格落实,全力保障辖区船舶安全。紧盯客运船舶安全,针对主汛期水流流速增大、水上漂浮物增多,影响船舶安全的情况,哈尔滨海事局积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客运公司进行研究,对12客位以下船舶及过江轮渡航线采取暂停营运的监管措施,保障乘客生命财产、船舶航行安全。
  各海事处结合当前提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停泊船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停泊船舶、趸船船员值班值守、船舶系固,发现漂浮物在船舶系缆堆积,影响系缆发挥作用,水位上涨影响趸船稳桩发挥作用等突出问题,及时要求船舶、趸船主管单位进行整改,防止出现船舶走锚、走桩、断缆险情发生。及时复盘近期水上突发事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沿江巡查工作,发现受水位上涨影响可能出现设施设备移位、漂流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加强对涉及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上险情发生。
  哈市海事部门持续关注水位变化,及时采取管制措施。8月1日,哈尔滨海事局辖区依兰、沙河子、方正、通河、宾县、巴彦水位超警戒水位,各海事处及时发布水上交通临时管制信息,并将信息通知至辖区在航船舶,落实叫应机制,指导船舶及时选择安全水域停泊,督促船舶主管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做好船舶系固,防止发生险情。各海事处积极与属地政府联络,按照属地政府部署的各项水上防汛工作指令,出动海事汛期应急储备船舶,开展汛期水上应急抢险工作。
  海事部门将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如发生险情,按照工作程序及时上报,确保应急措施执行到位、各级指令畅通、险情处置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