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中共党史党建研究中心研究员 刘佩文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命力,既体现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中,也体现在群众可感可知、可参与可评价的日常治理实践中。基层立法联系点、智慧人大、社区协商议事、城市微更新等丰富探索表明,把民主嵌入治理全过程,能够有效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推动基层治理从单向管理走向多元协同,从被动回应走向主动服务,从解决具体问题走向培育治理共同体。
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让民意直达立法机关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国家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它把立法征询延伸到社区、园区、楼宇、企业和社会组织,使普通群众能够围绕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让基层声音进入国家立法过程。立法不再只是专业部门内部的技术活动,而成为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渠道。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价值,首先在于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群众对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感受最直接,对法律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也有切身体会。通过座谈会、意见征询会、入户走访、线上征集等方式,能够把分散的生活经验转化为具体立法建议,为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供真实依据。其次在于促进民主与法治相互贯通。群众参与立法过程,能够更好理解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则和程序,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立法机关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也能使法律更加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不能满足于“建了点”“挂了牌”,关键要形成稳定有效的运行机制。要科学布局信息采集网络,发挥人大代表、基层干部、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和普通群众作用;要围绕群众熟悉、社会关注的议题开展征询,避免征询内容过于专业化、参与主体单一化;要完善意见整理、研究吸纳和反馈机制,让群众知道意见是否被采纳、未采纳的原因是什么。只有实现征询、协商、吸纳、反馈全链条贯通,基层立法联系点才能真正成为民意“直通车”和法治“连心桥”。
深化智慧人大建设,让民主参与突破时空限制
数字技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新的实践空间。线上代表联络站、网络议事平台、民意征集系统等,可以突破时间和地域限制,降低群众参与门槛,使群众随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了解办理进度。对居住分散、工作时间不固定的群众而言,数字平台能够弥补传统集中座谈、固定接待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使民主参与更加便捷高效。
数字赋能不仅改变参与方式,也能够提升治理精准度。通过对群众诉求进行分类归集和趋势分析,治理主体可以及时发现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识别公共服务中的短板弱项,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人大代表可以借助数字平台更加经常地联系群众,了解选区选民意见,推动代表履职从被动回应转向主动服务。群众也可以通过平台查询建议办理情况、参与满意度评价,增强民主监督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但数字化不是简单把线下流程搬到线上,更不能以技术展示代替真实参与。平台数量多、功能重复、信息壁垒等问题,可能增加基层负担;过度依赖算法和数据,也可能忽视群众诉求背后的具体情境。推进智慧人大建设,要坚持技术为民、数据向善,加强不同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填报、多头办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制度,防止数据滥用;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和数字技能不足群体的需要,保留必要的线下参与渠道。数字工具只有同制度责任、群众工作和实地调查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拓展民主广度、提升治理温度。
完善社区协商机制,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
社区是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的重要场域。停车管理、物业服务、环境整治、养老托育、公共空间使用等事项,往往涉及多元主体和复杂利益,单纯依靠行政命令难以取得持久效果。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基层协商机制,把议题征集、方案讨论、组织实施、效果评价连接起来,为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供制度化平台。
事前充分听取意见,可以找准群众真实需求,防止治理项目与生活实际脱节;事中开展多方协调,可以让居民、物业、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基层政府充分表达诉求,在反复沟通中寻找利益平衡点;事后组织民主评议,可以检验治理效果,推动问题整改和流程优化。这种“事前听证、事中协调、事后评议”的全过程参与,不仅有助于解决具体问题,也能够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群众认可度。
社区协商不能简单追求开会次数和参与人数,更重要的是提高协商质量。要明确哪些事项应当协商、由谁参与、按照什么程序形成共识,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要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不同主体、整合治理资源;要注意保障普通群众特别是利益相关群体的表达机会,避免少数“熟面孔”垄断议事平台;要健全协商成果落实和反馈机制,把共识转化为具体行动。协商的过程也是培育公共精神的过程。群众在共同讨论、共同决策、共同监督中增进理解和信任,逐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
推动民主嵌入治理场景,让制度优势可感可及
全过程人民民主只有同群众具体生活相结合,才能真正展现制度生命力。城市微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乡村公共事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等,都是民主参与可以深度嵌入的治理场景。实践表明,让群众从项目旁观者转变为方案参与者、建设协作者和效果评价者,能够提高治理项目的精准度和可持续性。
在城市微更新中,项目实施前应当广泛征集居民需求,了解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群体对公共空间的使用习惯;方案设计中要吸纳居民、规划师、社会组织等多方意见,平衡安全、便利、成本和文化保护等要求;建设过程中要公开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完成后要组织居民评价,根据使用反馈持续改进。这样的全过程参与,能够减少治理摩擦,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使城市建设既有品质又有温度。
推动基层民主实践规范化、制度化、场景化,不能只靠个别地方、个别干部的工作热情,而应把成熟经验转化为稳定制度。要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促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政协协商平台、社区议事平台功能互补;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设置议题,让民主参与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建立群众意见办理、结果反馈和成效评价机制,形成“表达—协商—办理—监督—评价”的闭环;坚持因地制宜,避免简单照搬外地模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装饰品,而是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让民主实践更加贴近群众、融入日常、注重实效,就能把人民群众的“金点子”转化为基层治理的“金钥匙”,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形式、畅通基层民主渠道,必将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广袤基层焕发更加蓬勃的生机,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筑牢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