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民主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政治根基

字数:2,716 2026年07月24日 专刊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中共党史党建研究中心研究员 冯硕 刘林
  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中国式现代化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推进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现代化。人民民主从根本上回答中国式现代化“为了谁、依靠谁、由谁评判”的重大问题,既规定着现代化建设的价值方向,也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主体力量、制度保障和发展动力。把人民民主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才能确保现代化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确保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人民主体地位规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民既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推进现代化的主体力量和现代化成果的最终享有者。不同现代化道路的根本区别,不仅在于发展速度和技术水平,更在于由谁主导、为了谁发展、发展成果由谁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鲜明价值取向。这一根本方向,必须通过人民民主得到制度化确认和实践性保障。
  人民民主使人民主体地位从价值理念转化为现实制度。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能够把自身利益诉求、生活经验和实践智慧带入公共决策。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规划、重要改革和民生政策,只有充分听取人民意见、尊重人民意愿、接受人民监督,才能更好反映实际情况,避免发展目标与群众需要相脱节。人民民主还使现代化成效有了根本评判标准。发展好不好,不仅看经济指标和项目数量,更要看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受益,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不断增强。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意味着现代化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基本权益为代价,也不能让少数人垄断发展机会和发展成果。通过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把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纳入制度化渠道,通过协商协调寻求最大公约数,有利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改革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广泛、更加深厚、更加可靠的群众基础。
  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构筑现代化的政治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优势。党的领导保证现代化建设始终具有明确方向、长远规划和强大组织动员能力;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发展始终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依法治国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转化为稳定规范的制度安排。三者相互贯通,共同构筑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政治基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能够把人民意愿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社会共同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政党协商、政协协商等形式,广泛听取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意见,形成围绕共同目标团结奋斗的政治格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又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民族地区治理和城乡基层生活之中。
  这些制度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上下贯通、相互衔接、协调运行的制度体系。既有保证国家统一领导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安排,也有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参与渠道;既能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国家长远发展能力,也能及时回应社会变化和群众需求。现代化进程越深入,利益关系越复杂,越需要发挥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整合功能,把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同目标上来。
  广泛民主参与激发现代化建设的内生动力
  高质量发展不是少数主体的单向推动,而是亿万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迸发的过程。人民群众身处生产生活一线,最了解现实情况,也最富有实践智慧。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发展规划、公共政策和基层治理,把分散的经验和创造转化为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集体智慧。民主参与越充分,现代化建设的社会动员能力和创新活力就越强。
  在经济建设领域,企业民主管理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使劳动者参与生产经营、劳动保护、技能提升和利益分配等事项,增强责任感、归属感和创新意识。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重大问题广泛听取企业、专家和群众意见,有利于提高经济决策科学化水平,减少信息不对称和政策偏差。在社会建设领域,基层协商可以把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纳入公共议程,推动公共服务更加精准、更可持续。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公众参与能够形成环境保护的社会合力,使绿色发展成为政府、企业和群众共同承担的责任。
  民主参与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改革预期。改革本质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只有让群众了解改革、参与改革、评价改革,充分听取不同方面意见,才能更加准确把握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通过协商找到利益平衡点,通过公开透明增进理解信任,通过民主监督保证政策落实,可以把改革共识转化为改革行动,使人民群众不仅成为现代化成果的享有者,也成为现代化进程的积极推动者。
  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现代政治文明新形态
  民主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但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民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单一民主模式。评价一种民主制度,既要看制度程序是否完整,也要看参与实践是否充分,更要看能否真正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把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有机统一起来,避免把民主简化为周期性选举和政党竞争,形成覆盖广泛、衔接完整、运行有效的民主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之“全过程”,体现在人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环节。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民主的重要起点,但不是民主的全部。人民还能够通过听证、协商、座谈、网络征询、代表联系群众等多种渠道持续表达意见,参与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并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民主不仅发生在政治领域,也深入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之中;不仅体现为权利保障,也体现为治理绩效和人民生活改善。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拓展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把民主协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健全民生实事群众参与和评价机制,使现代化建设成效更多由人民评判。把人民民主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必将不断凝聚亿万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更加坚实的政治根基和更加持久的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