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和区、县(市)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6年7月22日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字数:293 2026年07月23日 要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
  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各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最迟于2026年11月20日选出,各区的选举日确定在2026年10月31日,各县(市)的选举日可依法自行确定,2026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哈尔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6年12月底前选出,2027年1月底前召开哈尔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