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随着毕业生租房季到来,销售租赁“串串房”等乱象再次引发公众关注。7月10日,记者从哈市住建局获悉,为深入贯彻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二手房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市二手房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从7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手房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聚焦三大领域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整治聚焦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三大领域。
在房地产经纪方面,重点整治:违规经营及备案,包括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机构未办理备案或未公示备案信息、从业人员未实名登记或未佩戴实名制工牌等;发布、隐瞒虚假信息,如发布虚假或已售房源、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租赁等限制交易信息、销售“串串房”“装修房”;违规收费,包括未明码标价、隐瞒真实交易信息赚取差价、通过“高评高贷”“首付贷”违规套取银行贷款、收取额外费用等;侵占挪用交易资金,如未将资金纳入监管账户、违规收取定(订)金等;互联网自媒体违规发布虚假数据、传播市场谣言、发布虚假低价房源引流;经纪服务不规范,包括未网签备案、为禁止交易房屋提供服务、泄露客户信息等;涉黑涉恶线索。
在房屋租赁方面,重点整治经纪服务机构未公示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开业报告、未进行资金监管和押金管理、未上传租赁合同及备案等违规情形。
在房地产估价方面,重点整治出租出借资质、超范围从业、允许挂靠执业、评估未实地查勘、报告未由注册估价师签字、出具虚假报告、与相关方恶意串通等行为。
严重违规将暂停或取消网签资格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5日至10月15日开展,为期3个月,分3个阶段推进。
7月15日至8月1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机构对照整治内容逐一排查,主动整改,形成问题清单并报送各区县(市)住建局。8月16日至9月15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区县(市)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结合自查清单、日常监管和信访投诉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9月16日至10月15日为核查汇总阶段,对整改机构开展复查,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持续整改直至清零,各区县(市)住建局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台账及总结报送市住建局。
在惩戒措施方面,各区县(市)住建局将通过日常巡检、专项抽查、投诉举报等方式主动排查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机构,将采取警示约谈、暂停或取消网签、行业内通报、线索移交等措施严肃查处。同时,设立多元投诉举报渠道,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建立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并将专项整治经验转化为常态化制度成果,实现监管工作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