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典化进程提升生态文明制度韧性 推进美丽冰城建设

字数:2,050 2026年07月08日 理论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潘艳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8月15日起施行。这一重大立法成果,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入法典化、系统化与集成化发展的新阶段。制度韧性是制度体系面对风险挑战与实践矛盾时,保持规范稳定、价值适应、执行贯通和变革前瞻的综合能力,其功能定位与实践价值在法典化进程中更加凸显。哈尔滨作为东北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东北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冰雪旅游目的地,如何以法典实施为契机,把制度规范转化为治理行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哈尔滨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美丽冰城建设的现实课题。
  法典化夯实规范稳定的根基。生态环境法典通过体系化整合,将大气、水、土壤、湿地等治理领域的制度规则纳入统一逻辑框架,使生态文明制度在规范定型中巩固根基,在整体协同中提升效能。对哈尔滨而言,这意味着双城、呼兰、阿城等近郊区的黑土地保护获得了更稳定的规范支撑,保护性耕作、轮作休耕、土壤修复等实践从政策倡导上升为法律约束。松花江哈尔滨段流域治理、群力湿地公园管护、太阳岛生态保护区建设等关键领域,也因统一规范的确立而获得了更清晰的制度接口。规范越清晰,制度运行越稳定;规则越统一,治理协同越有基础。法典化由此成为增强城市生态制度规范稳定性的基础工程。
  法典化把准价值适应的方向。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在发展中守住生态底线,在保护中拓展发展空间。法典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理念,从政策倡导转化为法律价值,从价值共识固化为制度约束。面对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风险复杂多变、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不断增长等趋势,法典化为哈尔滨制度体系提供了明确的价值坐标。尤其在松花江哈尔滨段流域治理中,法典为道里、道外、松北等沿岸城区跨行政区协同治污、生态补偿与责任追溯提供了统一规范,推动何家沟、马家沟等内河治理实现系统集成,使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在回应时代问题中保持方向性与适应性的统一。
  法典化打通执行贯通的经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韧性的关键在于运行通畅。生态治理涉及多主体参与、多部门协同、多层级联动,法典化通过明晰权责配置、统一执法标准、完善纵向传导与横向协同机制,打通了从市级部门到区县、从政府到社会、从流域到城区的制度运行通道。在哈尔滨,市、区、县三级政府部门在松花江沿岸治理、群力湿地公园管护、太阳岛生态保护区建设、近郊黑土地保护等领域获得了统一的规范依据,责任落实、信息共享与协同执法有了更坚实的制度支撑。尤其在松花江哈尔滨段、群力外滩湿地、太阳岛风景区等关键区域,法典实施推动环保、水利、住建、农业等部门实现实质协同,使制度优势更有效地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
  法典化预留变革前瞻的空间。生态文明建设面对的是不断变化的实践场景。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新污染物治理、能源转型与产业绿色升级等因素,对城市制度体系提出新要求。制度韧性不是僵化不变,而是在坚持根本方向与基本原则基础上的持续完善。法典化在定型中预留变革接口,在稳定中孕育创新空间,使生态文明制度能够对新情况、新风险、新任务保持前瞻性回应。这种在矛盾运动中自我完善的能力,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历史主动性的体现。对哈尔滨而言,无论是双城、呼兰等近郊区黑土地保护的长期性实践,还是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等冰雪旅游项目的绿色发展,哈南工业新城、三大动力等老工业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产业转型,以及寒地城市清洁能源替代、冬季供暖清洁化改造等新课题,都需要这种在定型中保持开放、在稳定中孕育创新的制度能力。
  面向法典化新阶段,哈尔滨应在全省率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应围绕松花江沿岸生态保护与修复、群力湿地系统治理、哈南工业新城与三大动力老工业基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绿色交通体系与冬季供暖清洁化改造等重点领域,强化规划衔接、部门协同与社会参与,推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尤其应将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松花江冰雪嘉年华等冰雪资源与群力湿地、太阳岛生态资源、中央大街文化旅游优势结合起来,在绿色发展中提升城市品质,在生态保护中拓展发展空间,让法典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优美生态环境。
  在法典化进程中提升生态文明制度韧性,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市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导向;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必须坚持法治思维,以法典实施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只有把党的领导、人民至上、系统治理与法治保障统一起来,才能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
  制度稳则治理有序,制度韧则发展有力。面向未来,应在法典化进程中不断增强哈尔滨生态文明制度的规范稳定性、价值适应性、执行贯通性和变革前瞻性,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为建设美丽冰城提供坚实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