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哈尔滨市冰雕雪雕艺术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为充分发扬民主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来信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07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二处,邮政编码:150018。
(二)电子邮箱:lifaerchu321@126.com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截至2026年6月21日。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5月21日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传承和弘扬冰雕雪雕艺术,彰显地域文化特色,营造群众性冰雪文化氛围,促进冰雪文化、冰雪旅游与冰雪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世界级冰雪旅游胜地,推动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冰雕雪雕艺术的保护传承、推广普及、产业促进、人才培养、发展保障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政府职责】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冰雕雪雕艺术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冰雕雪雕艺术发展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推广普及、人才支撑、资金支持等问题。
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冰雕雪雕艺术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推广普及等工作。
科学技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外事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协会作用】 冰雕雪雕艺术相关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服务和自律作用,制定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自律规范,开展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以及国内外艺术交流等活动,引导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第五条【群众普及】 总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多样化冰雕雪雕艺术主题活动,促进冰雪艺术全民参与。
中小学校应当将冰雕雪雕艺术引入美术、劳动等课堂内容,组织学生参观冰雕雪雕展览、参与作品创作、开展研学体验,培养青少年对冰雪艺术的兴趣。
第六条【资源建档】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冰雕雪雕艺术资源档案数据库,征集归档冰雕雪雕老照片、设计图纸、传统技法、口述史料、视频资料等,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冰雕雪雕艺术资源进行系统化保护。
第七条【非遗传承】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冰雕雪雕技艺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统工艺和大师技艺。
鼓励设立非遗工坊、大师工作室、传习所等,支持冰雕雪雕技艺传承人开展技艺传授、作品创作和成果展示等活动。
第八条【文化挖掘】 鼓励创作具有地域文化、历史底蕴和时代精神的冰雕雪雕作品,体现冰雕雪雕历史沿革、采冰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文化交融等特色文化元素,提升作品的文化内涵和品质。
第九条【科技赋能】 鼓励在哈高校、科研院所等研发力量,开展特色制冰、持续防融、光影互动、安全监测等核心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延长冰雪景观展示期,提升艺术呈现力。
推广数字化设计、智能化建造、精准切割、动态温控等技术应用,推动冰雕雪雕产业提质升级。
第十条【标准制定】 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冰雕雪雕行业的标准体系,组织研究编制冰雕雪雕设计规范、质量验收、安全运维、环保要求、艺术要求、竞赛规则等标准,并推动本市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参与冰雕雪雕领域标准化工作,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品牌塑造】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整合冰雪艺术资源,打造以哈尔滨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雕艺术博览会、兆麟公园冰灯艺术游园会为核心的冰雕雪雕艺术品牌矩阵,巩固全球冰雪艺术品牌龙头地位。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带动不同层级冰雕雪雕艺术活动联动互促、协同发展,提升国内外影响力和文化感召力。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冰雕雪雕艺术品牌体系建设,设计并推广品牌形象标识,推动在城市重要公共空间、冰雪赛事活动、文旅场景及文创产品中规范应用,强化品牌形象认知和公众辨识度。
第十二条【城市氛围】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全域冰雪景观布局,在城市主要窗口区域、主要街路、广场、公园等规划建设冰雪雕塑、地标性景观,在建筑立面、商业橱窗、街区小品等城市公共空间中融入冰雕雪雕艺术元素,营造主客共享的冬季城市冰雪意象氛围。
第十三条【产业优化】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冰雕雪雕艺术与旅游、体育、康养、会展等产业深度融合,将科技、体育、音乐、美食等元素与冰雪主题结合,培育沉浸式、互动式产品新业态,拓展消费场景,丰富游客体验。
鼓励依托冰雕雪雕艺术品牌,开发特色文创、数字藏品、影视、动漫、游戏等衍生产品,补强创意设计、雕刻制作、展览运营、衍生开发等全产业链条,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
第十四条【交流互鉴】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每年组织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冰雕雪雕赛事,搭建学习互鉴平台,提升本市在全球冰雪艺术领域的话语权。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本市艺术家、创作团队参加国内外赛事、论坛、展览、艺术节等活动,展示冰雪艺术魅力和发展活力。
第十五条【人才支撑】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冰雕雪雕技能人才政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支持高校、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对接产业需求开设冰雪艺术、冰雪设计、冰雪工程等相关专业,共建产业学院和实训基地,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储备冰雕雪雕创作、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复合型人才。
市人民政府应当畅通冰雕雪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冰雕、雪雕、冰雪建造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艺术、工程系列职称,对在冰雪经济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或者显著经济效益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按照规定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将冰雕雪雕技能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竞赛体系,组织开展冰体砌筑、天然冰开采、冰雪旅游服务等专项技能培训、技艺交流和职业技能竞赛,培育高技能人才。
第十六条【资金支持】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资金,支持冰雕雪雕艺术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作扶持、品牌推广及公益性景观建设等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投资、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参与冰雕雪雕艺术事业发展和传承。
第十七条【政策扶持】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冰雪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对冰雕雪雕艺术创作、科技研发、标准制定、技能培训、参赛获奖等事项,按照规定给予扶持或者奖励。
第十八条【宣传推广】 鼓励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冰雪艺术专栏、专题,制作播出反映冰雕雪雕历史传承、创作故事、匠人事迹的纪录片、短视频等题材作品,弘扬冰雕雪雕艺术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讲好哈尔滨冰雪故事。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新媒体平台优势,运用官方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旅游APP等互联网媒体,打造新媒体推广宣传矩阵,拓展哈尔滨冰雪艺术的网络传播力。
第十九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