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自由签”,银行不得放贷

哈市出台新规规范二手房网签贷款

字数:820 2026年05月12日 要闻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为避免“阴阳合同”和“高评高贷”等问题的出现,近日,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存量房交易网签及贷款业务办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哈市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存量房网签管理规定,防范交易风险,提高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切实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即日起调整银行自由签端口配置,停止部分银行自由签端口服务,仅向经审核的指定网点开放自由签办理权限,并同步公布开放网点清单。
  《通知》指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准则,通过经纪机构促成的存量房交易,必须经由正规经纪机构通过哈尔滨市房屋交易平台完成网签合同备案。严禁以“自由成交”名义规避经纪机构网签流程,持自行成交版网签合同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一经违规,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对涉事机构采取行业通报批评、暂停网签权限、纳入行业失信名单等处理措施;涉嫌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业务审核责任,通过经纪机构促成,但未通过正规经纪机构完成网签备案的交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提供网签、资金监管及贷款服务。
  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市金融服务协会将报请市住建部门撤销相关银行网签、监管业务资格,并将违规事项和线索移交金融监管部门处理。
  据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协会将与市金融服务协会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市民反映及日常检查发现的违规线索及时核实处置。两协会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机制,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维护存量房交易市场良好秩序。
  同时,两协会向广大市民作出交易风险提示,市民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购买存量房时,务必要求经纪机构通过正规网签平台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切勿为图便利选择“自由签”方式办理贷款,避免因交易流程不规范引发资金风险、产权纠纷等问题,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市民如发现经纪机构或银行存在违规行为,可向两协会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