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资源精准集聚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我省修订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办法并征求意见

字数:634 2026年05月07日 要闻
  本报讯(记者 节永志)为进一步强化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完成修订,形成《黑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我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将以平台级、企业级两类分级认定,推动创新资源精准集聚、关键技术加快突破。
  《征求意见稿》明确,平台级创新中心聚焦产业共性“卡点”技术攻关,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投融资机构等创新资源,提供研发设计、标准研制、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同一细分领域不重复布局;企业级创新中心则侧重企业关键核心技术转化,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研制开发,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
  申报条件方面,平台级需由骨干企业或高校院所牵头成立独立法人,股东单位不低于3家,配备专职研发团队与完备研发设施,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机制;企业级要求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200万元,且企业内部研发机构正常运行1年以上。
  《征求意见稿》提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动态评价,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逾期不报、提供虚假材料、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等情形,将撤销创新中心称号。同时支持企业级升级为平台级,择优推荐平台级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形成梯度培育格局。
  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将进一步畅通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以制度完善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黑龙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