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意蕴

字数:2,814 2026年04月20日 理论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 宋学来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维方法、工作方式和行为取向等方面的重要体现,既映照着权力运行的根本逻辑,也决定着事业发展的价值走向。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深刻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这一重要论述从价值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相统一的维度,科学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命题,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政绩观的创造性发展,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行动指南。正确政绩观内在蕴含的政治价值、实践价值和方法论价值,构成了逻辑严密、层次分明的价值体系,为新时代新征程建功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政治价值 坚守人民立场 筑牢执政根基
  政治价值是正确政绩观的立论之本,从根本上回答了政绩“为了谁、依靠谁”的价值归属问题,确立了政绩观的政治方向与立场根基。其核心要义在于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人民立场,夯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根基,确保党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人民立场是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底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利益。“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政绩标准,从根本上界定了新时代政绩的政治属性,深刻彰显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本质要求。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一旦政绩观发生偏移,必然偏离党的宗旨、脱离人民群众。现实中,少数干部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仅造成资源错配与浪费,更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公信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本质上就是从政治高度校准价值坐标,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将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尺。
  坚守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永葆党的政治本色上。新时代新征程,唯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价值理念,方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党员干部只有牢记“国之大者”,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自觉抵制个人主义、功利主义、本位主义等错误倾向,才能在各种风险挑战面前站稳政治立场、守住初心使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实践价值 砥砺实干担当 推动高质量发展
  实践价值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与落点,将抽象政治理念转化为具体发展成果与民生福祉,明确了政绩观的实践导向、行动路径与评判标准。其核心要义是引导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过硬业绩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持久动能。
  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只是思想方法问题,也是党性强不强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主观臆断与盲目决策,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规律办事,就是要尊重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自然规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急躁冒进,不做违背客观规律的蛮干盲干。只有立足现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才能使各项政策举措符合实际情况、契合发展需要、顺应群众意愿。
  科学决策、实干苦干,是创造真实业绩的必然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实、再抓实,不抓实,再好的蓝图只能是一纸空文,再近的目标只能是镜花水月。”政绩绝非喊出来、等出来的,而是干出来、拼出来的。正确政绩观鲜明反对“数字政绩”“虚假政绩”“材料政绩”,强调以实干立身、以实绩立业。党员干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对定下来的事情一抓到底,对部署了的工作善始善终;既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绩,也要强化“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直面矛盾、破解难题,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是新时代政绩的根本评判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新时代的政绩,不再是简单追求规模速度的粗放型增长,而是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不再是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短视行为,而是兼顾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可持续发展;不再是重经济轻民生、重发展轻生态的片面发展,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的全面发展。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到高质量发展上,创造出真正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方法论价值 遵循科学规律 提升治理效能
  方法论价值是正确政绩观的路径与保障,为政治目标的实现和实践成效的达成提供了坚实支撑,指明了政绩观的实践路径与制度保障。其核心要义在于为党员干部科学从政、履职尽责提供方法论指导,帮助干部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效能。
  要坚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要坚持按规律办事,尊重客观实际,反对主观主义、经验主义,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要坚持问题导向,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在破解发展难题中创造实绩,在回应群众期盼中提升治理效能。
  要坚持系统观念。正确政绩观内在要求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反对片面化、极端化、简单化思维。在发展取向上,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稳增长和惠民生,统筹改革创新和风险防范;在政绩构成上,要统筹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既重视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工程,也重视打基础、利长远的制度建设;在工作推进上,要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抓好主要矛盾,也兼顾次要矛盾,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系统观念的确立,有助于党员干部克服单打一、顾此失彼的工作偏向,提升治国理政的整体性、协同性、科学性。
  要坚持科学评价。政绩考核是干事创业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考核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行为。正确政绩观要求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坚持实践、人民、历史三维检验标准。在评价内容上,要从单一GDP导向转向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民生改善、生态效益、安全稳定;在评价主体上,要突出群众公认,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让政绩真正由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在评价周期上,要兼顾短期成效与长期效果,既看年度进展,也看长远后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通过科学考核评价,倒逼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