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平
“吃豆豆,长肉肉。不吃豆豆精瘦瘦。”不知道豆豆为我居高不下的体重做了多大比例的贡献,但对黄金勾的痴迷一直来得真切,我还为它起了个形象的名字:鼓豆豆角。
“到了深圳才知道,自己有个哈尔滨胃。”和女儿从小玩儿到大的遥遥和父母从深圳回哈,心心念念哈尔滨的吃喝。遥遥爸爸甚至买了豆角、茄子各30斤,山一程水一程地带回深圳。每年秋天,最早上市的黄金勾像粉面含春的白面书生,待价而沽,曾以25元的单价傲立蔬菜摊,吸引好这一口的愿者上钩,那个面、糯、香,你懂的,欲罢不能啊。
吃过最香的一盘豆角,是同事玲玲姐亲手烹制的。
那年夏天,我是简朴的孕妈妈,无数次半夜盘算着吃顿砂锅,对着星星发誓,第二天起床就去。第二天,还是正常上班。中午在食堂,用饭菜把餐盘堆成小山,大师傅看到我三倍于常人的饭量,也瞪大了眼睛。
刘姐约我去她家打牙祭。沿着老楼拾级而上,刘姐的单位宿舍房间不大,却十分整洁。正午的阳光偷窥着我这个腹部汹涌的孕妈妈,窗台上,不知名的花儿开得正艳。盘腿上炕,干净的小木桌,晶莹的五常大米饭、两盘菜。豆角是我喜欢的黄金勾,另一盘菜已经不记得了,有黄金勾还顾得上其他么?神奇的是,盘里不见几块肉,豆角却肉香十足、软糯可口。我不顾矜持,两次亲自动手盛饭,仍意犹未尽。此后,念念不忘刘姐的豆角。
我爱吃豆角,成为家人的共识。去年返乡,刚进饭店,爱人和妹妹、妹夫异口同声地朝服务员要黄金勾,我没说话,心头一热:在故土,家人聚,复何求?
夜深人静,三省吾身。记起曾多次挑剔妈妈的厨艺。面对妈妈热情的问询“回家想吃啥?”有几次,我肆无忌惮地流露不耐烦:“你能做出来吗?”等我也做了妈妈,不禁悔愧万分:妈妈当时得多伤心啊。妈妈眼里,我是不是最不懂事的孩子?
我的无礼没有打消妈妈的积极性。一次,听闻妈妈身体不适,急匆匆前去看望。夕阳西下,熟悉的街路边,看到了胖胖的妈妈——青菜摊前,她正耐心地挑选着黄金勾,一根一根扔进旁边的布兜,一边跟摊主念叨:“姑娘喜欢吃豆角。”我低头和妈妈一起挑豆角,却不敢开口说话,怕不争气的泪水打湿圆滚滚的黄金勾。
而今,年届九旬的妈妈远在上海,她知道当初“刀子嘴”的女儿早就捧出了“豆腐心”,盼着给她烹制可口的黄金勾呢。
一度痴迷史蒂芬·西格的《潜龙轰天》,他饰演的厨子有句名言“没人在厨房胜得过我”,让我产生共鸣——当然,他得意的是自己的武力,而我自豪于像俄罗斯妇女那样,把厨具擦得发亮。一段时间,女儿见我在厨房忙忙碌碌,高估我的厨艺,结果是承袭我挑剔的“传统”,使毫无创造力的我对厨艺更不自信。上大学后,女儿吃腻了食堂和外卖,喜滋滋地从外地回来,要品尝“妈妈的味道”。我欣喜异常地抡起三板斧:大丰收、韭菜盒子、鸡蛋糕。大丰收离不开黄金勾啊。买上好的排骨、最鼓的黄金勾、最面的倭瓜、最甜的玉米,爆锅、翻炒、加水乱炖,一锅热气腾腾、软糯甜香的农家大丰收出锅,女儿吃得香甜,我腰杆也硬气起来,自觉与“合格妈妈”的距离又近了些。
立秋将至,各色蔬菜裹挟着大地的DNA辗转来到钢筋水泥间的菜市场。学着母亲当年的样子,挑选女儿喜欢的菜蔬,做一顿可口的晚餐,这热气腾腾的烟火气使我心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