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明整理
紧扣百姓的民生大事和关键小事,小到衣食住行,大到城市治理,件件桩桩关切群众利益,这正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职责所在、担当所在、精神所在。
2月3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中,与会人员讨论2024年度明星代表评选方案草案,这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的又一创新举措。为了给明星代表评选工作打基础、做铺垫,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11月探索开展了“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十大履职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经过推荐、筛选、征求意见、第三方评估,最终确定了十大履职优秀案例。其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关于《哈尔滨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立法的建议”等10件案例入选。
通过代表履职优秀案例选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为民履职、为城市发展担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肩负起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同时,促进国家机关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倾听人大代表的声音,办理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市人大代表 王钢
关于《哈尔滨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立法的建议
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投入和协作关系。明确急诊中心调用政府“医疗云”信息、对特殊患者使用财政或卫健部门特殊救治经费的权利。同步政府公安“交通云”信息、使用对呼救患者定位的权利。确定急诊中心和急诊网络中各医疗单位的关系和主体责任。明确社会化患者运输机构和慈善救治机构在急诊急救中是否可以参与。通过立法保障院前医疗急救的智慧化、信息化水平与时俱进,缩短抢救时间,为病人争取更多生机。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积极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已拟出符合我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际的条例初稿。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实际,进行研究论证,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立法项目,通过立法进一步提高院前急救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市人大代表 郭大铭
关于建立我市城区地下管线统一协调管理机制的建议
组建统一的地下管线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城区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权属地下管线信息共享;科学编制计算机软件,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为规划建设、应对公共安全紧急情况和抢险、抢修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能够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地下管线正常运行的专业队伍,实现我市城区地下管线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编委办
成立城市管网综合管理处,组织编制城市管线管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管线管廊建设综合总平面会签,统筹协调城市管网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利用工作等。出台了地下管线统筹管理办法。对不符合原位改造条件的再统一编制管线综合规划。严格按照年度挖道计划审批挖道工程,严格控制计划增补,市区统筹集中施工。
市人大代表 尹百慧
关于发展松花江旅游经济的建议
1.由市里统一规划,深入研究哈尔滨市松花江的沿江旅游规划。2.扩大松花江游船观光范围,上游可至四方台大桥,下游可到大顶子山水库,欣赏大美松江湿地。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按照哈尔滨市《万顷松江湿地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全力打造“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核心旅游品牌。沿江120公里呈现“项链式景观链”的总体布局,增加湿地旅游线路。突出松花江交通畅通、四季分明、文化厚重、都市景观和湿地景观于一体等特色,形成长线游、短线游、区域环岛游、沿江贯通游等线路。丰富湿地旅游产品。以松花江旅游资源为依托,开发了主题游船、湿地生态、松江冰雪、都市休闲、湿地度假、江岸自驾、乡村群落等旅游产品。
市人大代表 李刚
关于改建增设停车设施的建议
适当降低或规范现有停车收费标准。建立全市停车智能系统。推行“错时停车”、设置潮汐停车位。适度取消“黄边石”路段。老旧小区增设停车位。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了《哈尔滨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84项重点工作,其中包括利用闲置地块建设停车场、停车共享等措施。全年共施划道路停车泊位46870个,其中新增道路停车泊位16710个、复线停车泊位30160个。增设夜间限时停车路段。在保证通行安全的情况下新增四方台大道、文兴街等11处夜间限时停车路段,允许19时至次日7时车辆顺向、单排、有序停放。从2023年初不再新增路边石黄色禁停标线,而且正在逐步取消,到2024年更将大幅减少。
市人大代表 张宇晖
关于加快哈尔滨市实现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
打造国企与民营经济融合央企配套供应链的建议
政府牵头促进央企与地方国企、民企沟通交流,带动和培育哈尔滨市相关配套供应链企业。央企和大型国企在相关配套供应链企业中要尽量让民营企业占有一定比重。龙江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要借双碳时代的东风,跟央企加强合作完善配套,把地方国企、民企的装备制造业供应链集群尽快建立起来。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我市领航企业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最终认定17户企业符合领航企业扶持计划政策奖励条件;组织开展对接活动,搭建企业协作平台。积极组织哈市电站、航空、汽车、风电、医药、食品等大、中、小型及点对点企业间协作对接活动10次,参与对接企业约370户/次;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成2023年度《哈尔滨市大型企业需求信息清单汇编》编制工作,帮助领航企业对接本地配套企业,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协同发展。
市人大代表 朱金良
市人大代表 李虹
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医养结合 按需养老”模式的建议
发挥医办医管效能,整合养老服务现有资源,落实以往规划建成的养老基础设施及养老机构开展的延伸服务。加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及提高养老护理水平的相关政策。在我市建立统一的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社区养老新模式,实现分层次按需养老,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民政局为居家老年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服务。推动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发展,推动社区养老,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实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建设。制发了《哈尔滨市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工作清单》,进一步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累计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务人员、其他照护人员和医养结合机构负责人共计3000余人。
市人大代表 辛宇杰
关于加强哈尔滨市体育青训体系建设的建议
继续深入推进体教融合贯彻落实。围绕体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服务等出台政策。加强青少年体育阵地建设。要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设施器材标准建设等工作,加强青少年活动、组织建设、场地设施、培训、科学健身普及和文化教育等工作。要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通力配合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创建和指导工作。对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力量、运动队组建情况、开展常态化训练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开展各种项目校际比赛。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在全市浇建公益冰场,为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提供场地。共同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适时举办中小学生冬夏令营、传统项目比赛和活动。
市人大代表 周敏
关于加快在我市公共场所安装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保障人民健康的建议
将公共场所配备AED纳入我市政府民生工程。制定在公共场所配置AED等急救设备的规划布局和实施细则并分阶段推广。加强公共场所急救设备使用培训和宣传普及。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和救护志愿者队伍。完善急救法律法规保障。新建公共场所预留AED柜机安装位置。绘制“AED地图”,便于市民获悉位置及使用。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主导,科学配置。争取达到人员密集场所每5万平方米至少配置1台AED的目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AED的使用纳入急救培训计划,扩大急救培训覆盖面。建立权责合理的监管体系。完善立法,为救人者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建议上级部门,补充新建公共场所设计要求及标准。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积极向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建议,在编制和修订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时,对新建公共建筑预留 AED 柜机安放位置相关内容提出设计要求和相应标准。
市人大代表 于桂芳
关于在我市实行弹性供暖机制的建议
市政府应成立或指定全市供暖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煤炭煤气采购、供暖设备维护、更新供暖管线、获取气象信息、指挥全市各供暖单位温炉、上水保压、监测居民室内温度、听取居民呼声、下令开栓时点及关栓时点。
每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次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期间,启动弹性供暖机制,各供暖单位应开栓实施低温供暖,使居民室温仍保持在20℃左右。供暖指挥部门应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精准制定不同天气温度锅炉的送水温度和回水温度。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继续结合供热期前后气象等实际情况,按照市政府要求适时组织供热企业提前供热或延迟停热。供热期开始后,根据市气象局每日提供的气象信息情况,及时组织各区、县住建局督导供热企业合理调节供热运行参数,确保居民室温达标。
市人大代表 张城玮
关于设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建议
为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公平合理解决案件当中的赔偿问题,建议设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刑事司法效率。
办理结果
承办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市检察院指导道里区检察院、香坊区检察院和松北区检察院三地为试点院,探索对轻微刑事案件开展适用预交赔偿金机制并会签文件。起草《哈尔滨市刑事案件预交赔偿金工作意见(试行)》,经多次到市人大沟通汇报,并在市人大组织下征求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12月13日,该《意见》经我院检委会审议通过,已会签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