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节永志)记者从市工信局了解到,《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哈工信规〔2023〕4号)已过政策有效期。为进一步做好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市工信局重新起草了《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服务型制造是企业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服务型制造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值得强调的是,发展服务型制造要重视引入服务要素,但最终目的是“强”制造,不能弱化制造甚至“去”制造。
据悉,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认定。申报主体应为在哈尔滨市依法注册、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征的制造业企业,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等措施发展服务型制造并取得显著成效,并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服务收入也要达到一定比重。
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于5月13日下班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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