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齐兴岭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这一以贯之的战略部署,既是因为人口问题是我国未来较长时期面临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也是因为人口发展进程的关键时间节点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的高度重合,更是因为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要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明确了新时代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目的、方式和路径,为我省推进人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辩证认识当前人口发展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明显的趋势性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条件。对于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必须全面认识、正确看待”。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辩证地、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认识人口发展新形势。
一是要正确看待我国各阶段人口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肯定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人口发展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存在密切联系。我国人口政策从建国初期的“越多越好”,到建设时期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再到改革开放时期“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人口政策变化的根本动因在于我国人口总量从1949年的5.4亿快速增长到1978年的9.6亿且增长势头迅猛,人口增长与粮食配给、物资供应、青年就业的矛盾日益尖锐,正是在这样的人口发展形势下,“计划生育”有关内容先后写入1978年、1982年宪法,并于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被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的推行,是根据特定历史阶段的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决策,从根本上扭转了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有效形成了社会抚养负担较低、劳动年龄人口充裕、储蓄率较高的人口红利期,有力支撑了我国经济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不同出生队列人群的“人口回声”现象开始显现,人口惯性增长趋势明显减弱,针对人口增长和人口结构出现的新变化,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及时调整优化人口政策,“单独两孩”、“全面二孩”、“全面三孩”政策先后落地,有效地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
二是要辩证看待人口变化带来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口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利弊兼有,不能只看一面,有些问题要长期看,不能急于下结论,既要反对‘人口决定论’,又要反对‘人口无关论’,趋利避害做好工作”。我国长期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逐渐进入深度转型期,既面临规模压力继续存在,也面临结构挑战不断加深。应当看到,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不会根本改变,总量充裕的劳动力水平不会根本改变。但同时也应当看到,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人口转型虽然会对发展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但同样也会带来一些正面效应,会有利于减轻资源环境压力、推动农业规模化、推进教育机会公平化、促进经济发展从外延式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因此,要转变人口会一直增长的惯性思维,顺应人口发展的趋势,看全局、看趋势、看长远,要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人口问题,树立“大人口观”,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出发,深入研判人口变化对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生态的复杂影响,对各年龄段人口统筹规划,抓住人口转型期产业发展的新机遇。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决定》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人口是社会运行的根本基础,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变量。当前,黑龙江省人口少子化、老龄化程度加深,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长期低位的徘徊。而造成人口出生率下滑的主要因素则在于育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减弱、生育观念改变和生育成本升高。因此,要破解源头问题,就必须树立“大人口观”和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观念,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建设想生、敢生、能生的生育友好型社会。
一是完善生育补贴制度,就是要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的有益做法,完善我省已有的补贴形式,提高补贴水平,扩大覆盖范围,与生育保险协同推进,形成广泛覆盖、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二是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就是要严格落实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哺乳假法规和管理办法,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创造育儿友好的就业环境;三是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就是要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质量、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四是加大个税抵扣力度,就是要逐步提高抵扣的照护婴幼儿年龄和提高抵扣比例,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政策配套衔接;五是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以良好的政策环境,全方位建立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
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进步、生活水平提高、人的寿命延长的必然结果。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进程,黑龙江省必须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挑战,以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为重点,结合省情实际,系统谋划、科学决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
一是针对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结构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等问题,要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二是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问题,要进一步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结合我省农村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完善现有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的运行保障机制;三是针对失能、残障、孤寡人群养老问题,要增强照护网络建设,健全服务标准和综合监管,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和延伸服务的数量种类,将机构内助餐、助浴和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的老人家庭,为失能、残障老人家庭提供一定周期的“喘息服务”,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四是针对部分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问题,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强化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另一方面要发挥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的引领作用,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尽快推广实施;五是针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要完善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支撑体系,发挥我省中医药康养的特色优势,提升医养结合实效;六是针对日益凸显的养老产业需求,我省要找准自身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着力打造“夏季养老在龙江”的旅居康养品牌,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养等独特资源优势,开发大湿地、大湖泊、大森林生态康养,开发黑土优品和药食同源系列养生产品,打造老年产品产业链;七是针对低龄老人的就业需求,要适当优化对老年人就业的限制,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强化保障机制,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决定》提出“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关键在提高人口吸附力,重点是以生产要素优化区域经济布局。黑龙江省长期呈现出城乡人口长期倒置的分布特征,尤其是边境地区人口分布相对较少。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东北对人口发展都做出了重要指示,这是因为人口既是东北振兴必须正视的问题之一,也是决定发展的关键动能,更是维护国土空间体系安全的重要因素。
一是要坚持把稳住人口作为稳边固边、兴边富民的重要任务。要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完善中心城市与边境县域对口帮扶机制。要在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注重壮大发展新动能,让新农村、新产业、新模式吸引更多青年人返乡创业就业,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打造美丽乡村,营造适宜青年发展良好环境。要提升沿边城市、县城和小城镇产业承载能力和人口聚集能力,鼓励发展特色产业、特色旅游产业,全力推进新时代沿边开放开发。
二是要以培育人才、留住人才为根本。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统筹推进各阶段、各类型教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各类人才创造普遍期盼的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事业有成就的拴心留人的发展平台,切实为各类人才解决好住房、子女就学、看病就医等实际问题,提供发展上升的通道,以环境留人、服务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创新人才管理、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深入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统筹实施“头雁”、“春雁”、“龙江学者”和“龙江工匠”等支持计划,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坚持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吸引天下英才集聚龙江,用人“兴”引领振兴。
我国的人口发展新常态在“十四五”期间扑面而来,所产生的影响持续长远、覆盖广泛,我们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战略安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