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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特色主题民宿集群 打造“哈尔滨民宿”品牌
哈市《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字数:629
  本报讯(记者 陈悦)为规范旅游民宿经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保障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旅游民宿品牌化、连锁化、产业化经营,市商务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旅游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7月3日。
  《办法》鼓励发展旅游民宿综合体,培育以城市、森林、乡村、冰雪和少数民族为特色的主题民宿集群,打造“哈尔滨民宿”品牌。《办法》还对旅游民宿日常管理、简化证照办理等方面提出要求。
  培育特色
  打造冰城旅游民宿产业集聚效应
  《办法》所称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或其他相关闲置资源开办的,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景观、特色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经营用客房建筑物应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办法》支持在具有丰富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乡村发展旅游民宿。鼓励农户、林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经济组织等,采用自主经营、参资入股、出租租赁、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民宿经营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对旅游民宿建设改造和经营管理的引导,对位于冰雪旅游、避暑旅游、生态康养旅游等重点地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及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特色鲜明的旅游民宿聚集地,鼓励发展旅游民宿综合体,培育以城市、森林、乡村、冰雪和少数民族为特色的主题民宿集群,打造“哈尔滨民宿”品牌,形成旅游民宿产业集聚效应。(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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