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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企业年报 将于本月底结束
文章字数:673
  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3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未按时年报、报送虚假年报信息后果严重。有了信用污点,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被限制或禁入。
  按照规定,在我省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须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其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年 报 方 式    
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手机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主页面右下角点击“微专题”后,点击“年报入口”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进入“年度报告”板块,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后进行填报。
纸质填报    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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