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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三关”促“三化” 推动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落地见效
文章字数:813
  本报讯(记者 王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发挥派驻优势,推动协作配合高效化、惩治诬告常态化、澄清正名精准化,严肃查处了公职人员孙某诬告陷害他人案,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2名公安民警澄清正名,被省纪委监委作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持续释放了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好政治效果关,推动协作配合高效化
  全面学习领会。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和把握专项治理工作,高站位认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组织专题学习,研究落实措施,强力组织推进。建强组织机构。成立惩治诬告陷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务会议统筹协调,建立信访室负责线索研判筛查、案件检查室负责审查调查、审理室负责重点案件督办,分工负责、协同运行的组织机构,专题召开5次组务会议研究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密切协同联动。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健全对接市纪委监委职能部门的内部衔接机制,开展联合培训3次,形成组织有力、优势互补、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压实落靠责任。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与市公安局联合建立《核查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制度》《分级负责澄清正名工作制度》,明确线索摸排、类案攻坚、制度保障、舆论宣传等各环节工作任务,压实工作措施,拧紧责任链条,有力有效推进。把好纪法效果关,推动惩治诬告常态化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按照“准”、“全”、“严”的工作标准,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蹄疾步稳、压茬推进。
  排查信访举报突出“准”。结合专项治理要求,完善《检举控告、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反馈和督办工作办法》《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图》,重点围绕2020年以来的重复件等异常举报行为、2022年以来的查否件进行梳理排查,严格区分“无心”还是“有意”,“失实”还是“诬告”,仔细甄别诬告陷害线索。推送问题线索突出“全”。(下转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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