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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安家费10万元 每月补助3000元
哈市出台细则留住人才创新创业
文章字数:750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为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人才新政30条》“多角度提升高校毕业生留哈获得感”政策措施,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哈安心安业为目标,吸引留住各类人才到我市创新创业,近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哈尔滨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申领安家费生活补助实施细则(修订)》,《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在哈企业及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连续发放3年;同时每人发放安家费10万元。
  (二)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发放3年;同时每人发放安家费3万元。
  (三)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连续发放3年。
  (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享受与医学类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通过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报材料
  申报时须提供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哈尔滨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申领安家费生活补助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毕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等信息通过相关数据平台进行比对。劳务派遣类申请人需提供派遣单位与在哈被派遣单位的合作协议、申请人在被派遣单位的员工名册(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双方加盖公章)、派遣单位支付给申请人工资的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服务外包类申请人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在哈企业在哈项目服务外包合作协议、外包项目人员名册和项目在哈承诺书。(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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