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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企业可获50万元奖励
文章字数:550
  本报讯(记者 刘首辰)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其中,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为培育发展哈市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信部门制定了《哈尔滨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认定。申报主体应具备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等措施发展服务型制造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10%等条件。
  为推动哈市企业设计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工信部门制定《哈尔滨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等单位应是在哈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2年以上(含2年),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以及稳定的人员配备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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