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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不合格将被约谈 或取消经营资格
哈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文章字数:804
  本报讯(记者 刘希阳)为加强我市共享单车行业管理工作,市共享单车工作专班办公室起草了《哈尔滨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对考核不合格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考评组各成员单位联合约谈企业,责令运营企业限期整改,按要求整改合格的,双倍减少投放配额;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资格,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建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组,负责组织开展哈尔滨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工作。《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和松北区建成区范围,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等4区及其他9县(市)可参照执行。
  考评内容分为运营机制、科技化监管等五个方面,其中运营机制方面包括资质证件、办公场地、人员管理和管理制度;科技化监管方面,包括数据对接时效、数据对接质量、数据故障响应、电子围栏技术应用;车辆管理方面,包括车辆质量管理、车辆投放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管理、车辆库存管理、车辆安全管理;用户服务方面,包括用户保险、应急响应、投诉受理和处理、公众满意度和用户信用制度;政企联动方面,包括落实政策要求效率、重大活动响应配合、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填报报表材料和合理化建议。
  各评价指标的具体考评标准按照《哈尔滨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标准及评分细则》执行。共享单车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服务质量考评等级被评为合格的运营企业,减少投放配额,考评组各成员单位联合约谈企业,督促其加强管理;对服务质量考评等级被评为不合格的运营企业,考评组各成员单位联合约谈企业,责令运营企业限期整改,按要求整改合格的,双倍减少投放配额;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资格,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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