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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降退缓”助力企业发展
我省实施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市场主体“输血”“活血”
文章字数:911
  本报讯(记者 周辰)3月3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及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情况”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省合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393.2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14亿元,新增减税降费101.4亿元,缓税缓费77.8亿元。实施的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直接为广大市场主体“输血”“活血”,在支持企业纾难解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全省税务系统落细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效助力龙江企业销售回升、效益回暖。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企业发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是2019年的126.9%。
  今年,我省税务部门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批42条服务措施,分批次推出145项行动任务。发挥行业专家团队优势,针对大企业、大项目开展定制服务,提高个性化服务手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聚焦大企业、大项目涉税诉求,构建管理服务机制,强化工作协同,解决涉税难题,扶持大企业达产增效。同时,深化与财政、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助力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今年1至3月,全省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银行贷款37.1亿元,同比增长37.4%。
  在支持企业研发方面,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集成发力,企业创新动力明显提升。自20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明确“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我国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逐渐加码。2018年,全部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均提高至75%。2021年,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且由原先年度汇算清缴享受提前至第三季度预缴享受。2022年四季度,全部企业加计扣除比例均提高至100%,并于近期出台文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2022年1至9月,我省共有128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42.5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0.6亿元。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准确享受到政策红利,全力支持龙江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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