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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顶“志愿帽” 助人为乐43年
——记哈尔滨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王春艳
文章字数:895
  本报记者 王冠
  王春艳家里有一柜子各种颜色各种样式的志愿者帽子,一共103顶。一排排铺在地上,竟铺满了大半个屋子。哈尔滨市消协志愿者、哈尔滨无偿献血志愿者、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巾帼志愿者、文明端午志愿者、冰城食安志愿者、哈尔滨老年志愿者、爱心衣橱志愿者、环保卫士、哈尔滨创城志愿者……一顶顶写着各种志愿服务名目的帽子默默地记录了王春艳志愿服务的43年。
  43年如一日做公益,是王春艳最骄傲的坚持。王春艳始终坚持做好事,邻里互助、义务献血服务、为贫困大学生购买回家过春节往返爱心车票、参加“爱心暖夕阳 做贴心女儿,温暖空巢老人”、爱心妈妈捐助孤困留守流动儿童每天一杯奶、六加一春雷儿童、白血病儿童捐助,关爱老兵、 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都在百次以上。
  王春艳生活并不富裕,但她却连续7年自费资助贫困大学生春节回家过年。每年春节买车票的钱,都是靠她平时捡矿泉水瓶、废纸壳攒出来的。每当接过王妈妈送来的车票,孩子们的眼里都会满含感激。数年来,她捡瓶子的数量达到20多万个,用卖瓶子的钱帮助多名贫困大学生购买返程火车票,温暖贫困学子回家路。
  2008年3月31日,王春艳郑重地签署了眼角膜捐献协议;2015年,王春艳签署无偿遗体器官捐献协议,自愿无偿将遗体捐献给国家和人民,挽救他人,让生命永续。虽然现在年龄大了不能再献血,但她仍然通过其他方式坚持贡献自己的力量。王春艳说:“做这些理所应当,儿子也支持,我们都想帮助更多的人。”
  几年来,王春艳一直在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从辖区内的贫困学生到照顾敬老院的孤寡老人;从社区内义务劳动到为抚远水灾捐物,从无私发放过冬物品到捡拾废品为贫困学生凑钱回家。这些在王春艳眼中的小事不断地为社区传递着正能量。做好事已经成了王春艳生活的常态。
  王春艳用一颗善良之心做了无数件好事,先后获得全国无偿献血金、银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环境友好使者称号;全国道德主题教育组织委员会优秀志愿者;黑龙江省好邻居;全省优秀社区志愿者;黑龙江省优秀志愿者;哈尔滨市最美志愿者;哈尔滨市红十字志愿者;哈尔滨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等50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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