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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失信企业 信用修复“总账”
一般行政处罚“承诺即修复”实现“零见面”“零跑腿”
文章字数:246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自哈尔滨市深入开展全市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市营商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动,建立全市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总账”,实行动态管理,率先在全省推行“承诺即修复”,让市场主体感受有温度的执法。
  在推行“承诺即修复”过程中,全市对一般行政处罚(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的市场主体,处罚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填报“信用修复表”,无需市场主体后续再履行其他程序,公示期满即完成修复,实现企业信用修复“零见面”“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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