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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审”模式助力商事诉讼“加速度”
松北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制定《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制度》
文章字数:807
  本报讯(记者 王冠)近日,松北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制定《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制度》,打造“在线类案诉讼要素指导+电子送达+类案一次庭审全覆盖”的商事案件智慧审判模式。
  今后,自贸区法庭自收案起即实现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将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买卖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进行简案快办,实现涉企商事类案一次庭审全覆盖,大大缩短案件审理时限,切实提高庭审质效。
  据介绍,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判周期缩短20余天。适用要素式审理的案件,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即一并送达案件要素表,告知双方按照案件要素表内容进行答辩,表明承认或否认的意见,对于否认的部分,写明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办案人开庭审理时围绕事实要素推进庭审,通过审查当事人填写的要素表,归纳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梳理证据,确定庭审调查的重点。对双方无争议事实结合相关证据直接确认,对争议事实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辩论,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的限制。
  对买卖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等涉企商事类案全部进行电子送达。法官助理通过办案系统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当事人收到短信后点击链接,即可浏览诉讼材料,省去当事人来院自取诉讼材料的时间及传统邮寄诉讼材料的在途时间。由于系统对当事人是否查阅短信结果均能给予反馈,便于法官助理及时跟踪,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同时,对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当事人诉讼请求较多,及对程序、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启动庭前会议制度。提前明确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有关人员回避、审查案件管辖权等程序性事项,明确诉讼请求及抗辩权种类、固定答辩意见,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所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收集、委托鉴定、勘验和证据保全,组织交换证据、确定证人名单、开展质证、明确争议焦点及调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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