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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将获200万元奖励
文章字数:432
  本报讯(记者 张立馨)日前,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政策的公告》。我省将给予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为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经请示省政府批准,省工信厅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第十二条“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内容。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条件是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10年及以上,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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