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北京一项目施工负责人 被警方立案侦查
文章字数:673
  在5月21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中铁十一局三公司某项目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刘某某(男,64岁)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刘某某带领所辖工人共同租住在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5月4日6时,刘某某组织工人前往海淀区某工地施工。9时许,刘某某得知吴庄村被封控,与其上级负责人邹某(男,30岁)商议后,带领工人前往海淀区金泰之家酒店西直门店,隐瞒封控地区行程,于18时入住该酒店。5月5日起,刘某某等人陆续出现健康宝“弹窗3”,按规定应立即向居住社区、村报告。刘某某明知房山租住地已被封控,先后安排8名工人前往金泰之家酒店所在社区,隐瞒行程、编造虚假居住史,并签署承诺书申请解除弹窗。6日、7日,刘某某又通过租住在大兴区的朋友许某某(男,49岁),请托房东孙某某(男,60岁)出面,向村委会为刘某某等15人申请解除弹窗。因社区、村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规范、不到位,致使上述人员弹窗被违规解除。
  刘某某等人在明知自己来自封控地区、健康宝弹窗、存在感染风险的情况下,6日、7日多次在大兴区枣林村及周边购物、加油;7日又前往丰台区岳各庄批发市场附近租房,未果后,带领工人于12时入住海淀区福华鸿源酒店;8日,再次前往岳各庄批发市场多个摊位购物。9日,刘某某等人核酸检测阳性,后被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目前,刘某某等25人中,20人确诊,造成21处点位被封控、900余人被隔离。刘某某、邹某、许某某、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对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疫情防控履责不到位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正依纪依规开展问责调查。

哈尔滨日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