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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进行补助
单户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对每台校车按照186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文章字数:1035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本轮疫情,给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经营带来了困难和压力,市政府出台的《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第27项、28项就是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校车企业的纾困措施。5月16日,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吴伟华在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53场发布会上就相关纾困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纾困措施第27条:
  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为幼儿提供普惠性服务,作为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为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作出了贡献。按照市第65号公告,我市幼儿园刚刚恢复开园。年初以来,受疫情反复影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出现了资金紧张、教师流失等办园实际困难。为进一步纾解普惠性幼儿园遇到的困难,我市决定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
  资金补助内容:参照“省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资金补助对象:截至哈政规〔2022〕5号文件发布之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已经认定的、仍正常办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补助申请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区县(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纾困措施第28条:
  给予校车停运补助
  校车是服务义务教育学生和入园幼儿上下学的专用车辆,为保障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受本轮疫情影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校车停运,校车企业出现了运营资金紧张、运营规模萎缩、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流失等现象,对校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进一步缓解校车企业的运营压力和配备校车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压力,我市决定实施校车纾困补贴政策。
  资金补助内容:对受本轮疫情影响停运的校车按照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两个月补贴,即每台校车按照186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资金补助对象:在哈政规〔2022〕5号文件发布之日前,受本轮疫情影响停止运营的合法合规校车。
  补助申请方式:九区范围内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和配备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县(市)的校车纾困补贴工作,由县(市)政府统筹组织,县(市)教育局(校车办)具体实施。
  当前,虽然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平稳、持续向好,但是疫情风险仍然存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校园防疫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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