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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出台“32条”全力助企纾困
投入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政策覆盖面更广,兑现便利度更高
文章字数:1280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系列助企惠企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日前,市政府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共提出七个方面32条助企纾困举措,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一是政策投入力度更大。我市将拿出15亿元左右资金,在金融、工业、消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预计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减免税收40亿元左右,减免、缓缴相关费用28亿元左右。二是政策针对性更强。本次《政策措施》将普惠性与精准性相结合,对制造业、餐饮零售、文旅交通、科技教育、养老等领域单独立题,细化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三是政策覆盖面更广。将三农、科技、体育、娱乐等行业纳入稳企稳岗贷款担保支持范围;将中小微企业纳入电费缓缴范围等,预计受益企业将超过60万户。四是政策兑现便利度更高。首次明确所有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统一在平台发布,进一步扩大“免申即享”范围,努力让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快享。
  《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1.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国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缓缴和降低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可延缓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仍享受医保待遇。将2022年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4000元。
  3.缓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适用范围,对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延缓缴纳水电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费可延缓缴纳,延缓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电费可分阶段申请延缓缴纳,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间不影响正常用水、用电,免收滞纳金。
  6.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7.返还工会经费。对符合工会经费全征全返标准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8.扩大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支持范围。将市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规模提高到30亿元,将三农、科技、体育、娱乐等行业企业、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和个人经营贷款纳入市稳企稳岗金融政策支持范围。
  9.扩大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将三农、旅游、科技、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
  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
  10.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支持工业企业加大二季度排产,提高产能利用效率。(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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