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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污 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化
我省启动三项涉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
文章字数:461
  本报讯(记者 李木双)2月23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立法工作启动会议,会上宣布,《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表示,立法工作是依法治污的前提,是解决实际工作中难题的重要制度抓手,更是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化进程的重要体现。作为立法质量第一责任人,省生态环境厅将按照起草阶段任务安排计划表,落实好各阶段任务,保障立法的专业性和时效性,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合理合法、通力合作。找准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厘清各方面利益诉求和矛盾,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立法遵循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条例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共识,依法做好立法草案的审查工作,切实把好合法关;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超常规的创新工作模式,完成立法项目。对标国家法律,力争“一法一例”,不断完善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使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协调统一。
  环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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