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存储烟花爆竹
男子被行政拘留
文章字数:367
本报讯(王时 记者 王骁)1月16日,道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新发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检查工作,在巡逻至新发镇五一村陈家洼子屯时,发现一村民在自建的仓库内存有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将全部私自储存的烟花爆竹扣押,该村民被行政拘留5日。
1月16日,民警在日常巡逻检查工作时发现,新发镇五一村陈家洼子屯一处村民自建的仓库内疑似存有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当时村民赵某正在搬运货物,随意堆放在门口处的烟花爆竹随着卷帘门的升起全部显露出来。民警随即将赵某带回派出所,并当场将全部私自储存的烟花爆竹扣押一并带回。
据赵某交代,这些烟花爆竹是其近日从肇东购买,准备过年期间进行燃放。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警方提醒: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未经许可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同属违法犯罪。
1月16日,民警在日常巡逻检查工作时发现,新发镇五一村陈家洼子屯一处村民自建的仓库内疑似存有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当时村民赵某正在搬运货物,随意堆放在门口处的烟花爆竹随着卷帘门的升起全部显露出来。民警随即将赵某带回派出所,并当场将全部私自储存的烟花爆竹扣押一并带回。
据赵某交代,这些烟花爆竹是其近日从肇东购买,准备过年期间进行燃放。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警方提醒: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未经许可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同属违法犯罪。